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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正式施行

2021-02-22 22:32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正式施行,不仅明确了省重大项目的定义、性质和类型范围,还通过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省重大项目服务推进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有六章、25条具体举措。包括总则、申报确定、服务推进、要素保障、风险防范和附则六大方面。从整体特点来看,这次出台的《办法》要求省重大项目的编报程序更加规范,建立了省重大项目清单制度,对拟列入清单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并根据需要向高校、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咨询。

在要素保障上,《办法》明确,对正式列入的省重大项目,在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予以要素保障,切实提升政策"含金量"。其中,用地、用林指标由省级安排保障,用能、空间、占补平衡等指标由各级积极保障,污染物排放指标允许在投产前落实。同时,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加强规划引导、业务指导,及早化解重大项目投资风险。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张贺、王从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正式施行,不仅明确了省重大项目的定义、性质和类型范围,还通过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省重大项目服务推进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有六章、25条具体举措。包括总则、申报确定、服务推进、要素保障、风险防范和附则六大方面。从整体特点来看,这次出台的《办法》要求省重大项目的编报程序更加规范,建立了省重大项目清单制度,对拟列入清单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并根据需要向高校、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咨询。

在要素保障上,《办法》明确,对正式列入的省重大项目,在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予以要素保障,切实提升政策"含金量"。其中,用地、用林指标由省级安排保障,用能、空间、占补平衡等指标由各级积极保障,污染物排放指标允许在投产前落实。同时,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加强规划引导、业务指导,及早化解重大项目投资风险。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张贺、王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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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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