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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整治内河船涉海运输 6人被移送公安部门

2021-02-22 17:09   

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不仅扰乱正常的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也严重威胁着通航安全。江苏省张家港海事局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格局,依法严查内河船涉海运输行为。2020年查获涉海运输内河船舶13艘次,处罚金额100余万元,船员记分46分,实施行政强制2起,移送公安部门6人。

积极宣传引导,加强现场检查

针对辖区点多、线长、面广的水域特点,2020年6月,张家港海事局与华达码头、港新重装码头等8家单位签订《违规海砂治理工作承诺书》,严防违规海砂在张家港落地。

“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窗口、现场检查等方式向辖区在港船员和码头单位广泛宣传违规海砂危害,督促建立健全船舶运输砂料的登记制度,呼吁共同抵制参与违规海砂运输及装卸,根源上拒绝违规海砂在辖区落地。”张家港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李盛平说。

张家港海事局加强锚地、停泊区和船舶装卸作业现场日常巡查,重点查处内河船超航区航行、不按规定标识船名、船籍港,故意涂改、遮挡船名、船籍港标识、未按规定保持AIS设备正常开启等违法行为。

“智慧+信用”,监管提升整治效力

涉海运输内河船舶为逃避监管,多通过非法关闭AIS、涂改或遮蔽船名、船籍港标识等隐匿其行踪,且普遍存在不按规定配员、无证驾驶、人证不符等问题。为做到有效监管,及时查处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违法行为,张家港海事局充分运用港口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信息比对、行政检查系统信息核查、CCTV和船讯网轨迹查询、无人机夜间巡航等方式,形成“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立体巡航机制。

“对发现的涉海运输内河船违法行为,我们根据《江苏海事监管领域黄、黑名单认定指南(V1.0)》,将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从业单位、人员和船舶认定纳入黄、黑名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李盛平说。

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不仅扰乱正常的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也严重威胁着通航安全。江苏省张家港海事局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格局,依法严查内河船涉海运输行为。2020年查获涉海运输内河船舶13艘次,处罚金额100余万元,船员记分46分,实施行政强制2起,移送公安部门6人。

积极宣传引导,加强现场检查

针对辖区点多、线长、面广的水域特点,2020年6月,张家港海事局与华达码头、港新重装码头等8家单位签订《违规海砂治理工作承诺书》,严防违规海砂在张家港落地。

“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窗口、现场检查等方式向辖区在港船员和码头单位广泛宣传违规海砂危害,督促建立健全船舶运输砂料的登记制度,呼吁共同抵制参与违规海砂运输及装卸,根源上拒绝违规海砂在辖区落地。”张家港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李盛平说。

张家港海事局加强锚地、停泊区和船舶装卸作业现场日常巡查,重点查处内河船超航区航行、不按规定标识船名、船籍港,故意涂改、遮挡船名、船籍港标识、未按规定保持AIS设备正常开启等违法行为。

“智慧+信用”,监管提升整治效力

涉海运输内河船舶为逃避监管,多通过非法关闭AIS、涂改或遮蔽船名、船籍港标识等隐匿其行踪,且普遍存在不按规定配员、无证驾驶、人证不符等问题。为做到有效监管,及时查处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违法行为,张家港海事局充分运用港口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信息比对、行政检查系统信息核查、CCTV和船讯网轨迹查询、无人机夜间巡航等方式,形成“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立体巡航机制。

“对发现的涉海运输内河船违法行为,我们根据《江苏海事监管领域黄、黑名单认定指南(V1.0)》,将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从业单位、人员和船舶认定纳入黄、黑名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李盛平说。

加强联动,构建综合治理格局

在对涉海运输内河船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张家港海事局及时将处罚结果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大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时,张家港海事局还定期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开展执法联动,整合各方优势,共享执法资源,凝聚监管合力,大力推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发现无证驾驶、人证不符等严重危害水上交通安全、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线索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提升违法惩处的震慑力。

张家港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严格依法履职,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持续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长江江苏水域内河船涉海砂石运输违法行为,营造安全诚信守法的航运环境。(耿晓忠 陈超)

(责任编辑: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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