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3 09:49 检察日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接受记者采访。 本报全媒体记者闫昭摄
未成年人检察作为检察机关一项独具特色、亮点纷呈的重要业务,已成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开局之年,未检部门如何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如何稳步全面推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又给未检工作带来哪些新挑战新任务?就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
2020年,检察机关坚持督导而不替代,创新工作方式,扩展监督领域,完善制度机制,更加务实地努力把“一号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并以性侵案件为切入点、突破口,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助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谈到如何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史卫忠表示,各地未检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实践,努力推动实现了五个转变——从报告“一号检察建议”专项工作向全面报告未检工作转变;从粗放型惩治向精准化施策转变;从聚焦个案救助向健全保障机制转变;从多做一些向督导而不替代转变;由预防性侵向全面监督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转变。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接受记者采访。 本报全媒体记者闫昭摄
未成年人检察作为检察机关一项独具特色、亮点纷呈的重要业务,已成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开局之年,未检部门如何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如何稳步全面推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又给未检工作带来哪些新挑战新任务?就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
2020年,检察机关坚持督导而不替代,创新工作方式,扩展监督领域,完善制度机制,更加务实地努力把“一号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并以性侵案件为切入点、突破口,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助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谈到如何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史卫忠表示,各地未检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实践,努力推动实现了五个转变——从报告“一号检察建议”专项工作向全面报告未检工作转变;从粗放型惩治向精准化施策转变;从聚焦个案救助向健全保障机制转变;从多做一些向督导而不替代转变;由预防性侵向全面监督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转变。
在“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中,最高检及时总结地方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机制。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委、公安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2020年8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出台《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将“大灰狼”堵在校门之外,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这两项制度都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制度。同时检察机关推动对酒吧、宾馆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网络黄赌毒侵害未成年人等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社会治理。这一系列举措,传递出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责任与担当。
谈及下一步工作,史卫忠表示,检察机关将把“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与督促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犯罪记录,重点场所、领域经营管理者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义务强制落实等有机结合起来,筑牢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稳步全面推开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2021年,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各项工作将由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
“这是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益探索,更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殊规律的必然要求。”谈及改革的意义,史卫忠表示,统一集中办理有助于在“捕、诉、监、防、教”各个检察环节更加充分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真正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落实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下一步检察机关如何稳步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呢?
史卫忠介绍,未检部门将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作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常规业务工作全面开展。对于在办案履职中发现的监护侵害行为或监护缺失情形,依法及时开展法律监督。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监护、代理、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同时积极推动对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娱乐游戏以及其他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两法”全面落实到位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5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60条,分别对检察机关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等工作开展法律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如何履行好法定职责,促进六大保护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史卫忠告诉记者,2021年,检察机关将重点在贯彻落实“两法”上下功夫。近日,最高检下发了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法”的通知,要求狠抓法律贯彻实施,尤其要对照新规定、新职能,细化措施,保障检察环节不折不扣执行。建立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推动适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教育矫治措施。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规定,把强制报告做到“刚性”。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的规定,进一步扩大入职查询范围。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办理的规定,建设用好“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机制。落实督促、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规定,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加强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最高检还即将部署开展“检与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坚持督导而不替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两法”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保护合力。(高斌 何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