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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土地流转率达60% 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2021-02-26 20:31 交汇点新闻  

交汇点讯 近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正式公布,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江苏在组织学习《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有效方式,以各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依托,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数据为基础,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大数据分析,连续三年发布全省、13个设区市和51个县(市、区)季度农村土地(含耕地、养殖水面、四荒地)经营权流转综合价格及指数,有效引导和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保护广大承包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据统计,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超过3000万亩,土地流转率达60%。

从价格走势来看,2020年四季度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价格呈现“稳中略升”趋势,平均价格为881.55元/年/亩,环比上升5.28%,同比上升4.04%,定基(基期2018年一季度)指数为105.82。从具体交易品种来看,耕地、养殖水面、四荒地价格分别为899.40、712.74、630.27元/年/亩,环比、同比均显增长态势。

交汇点讯 近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正式公布,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江苏在组织学习《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有效方式,以各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依托,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数据为基础,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大数据分析,连续三年发布全省、13个设区市和51个县(市、区)季度农村土地(含耕地、养殖水面、四荒地)经营权流转综合价格及指数,有效引导和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保护广大承包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据统计,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超过3000万亩,土地流转率达60%。

从价格走势来看,2020年四季度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价格呈现“稳中略升”趋势,平均价格为881.55元/年/亩,环比上升5.28%,同比上升4.04%,定基(基期2018年一季度)指数为105.82。从具体交易品种来看,耕地、养殖水面、四荒地价格分别为899.40、712.74、630.27元/年/亩,环比、同比均显增长态势。

从13个设区市来看,扬州市、宿迁市、苏州市环比升幅居前三名,幅度分别为12.55%、9.63%、9.03%;无锡市、常州市、盐城市环比降幅居前三名,幅度分别为12.02%、11.2%、0.13%。从51个县(市、区)来看,高邮市、常州市武进区、南通市通州区、泗洪县、南京市高淳区环比升幅前五名,幅度分别为39.79%、39.07%、15.88%、15.05%和13.60%;昆山市、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南京市浦口区、宜兴市环比降幅居前五名,幅度分别为29.86%、26.42%、14.11%、13.90%和12.81%。

近年来,江苏在推动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紧跟农村现实需要、持续探索创新,目前已形成“一三四”发展格局:建成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市县镇实体市场全覆盖、交易品种全覆盖、服务对象全覆盖;探索四项创新,即创新制订国家标准、创新发布价格指数、创新推行线上交易、创新完成抵押“云贷款”。特别是,去年5月,江苏射阳县以承担农业农村部“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网签制度”试点为契机,成功完成全国首笔基于区块链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云签约”,首次实现了土地流转全程“不见面交易”。

江苏在全国最早持续以季度为周期对全省、13个设区市和51个县(市、区)的农村耕地经营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的流转价格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土地经营权流转综合价格、编制价格指数,并定期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引导各地土地有序有效流转,方便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等社会各界查阅参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吴琼

(责任编辑: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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