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9 08:22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3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孩子的压岁钱应当怎样保管?高铁霸座行为应受到何种法律处罚?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群众关心的这些话题民法典都能管,要让民法典法律条文从纸面上走出来,走进群众心里,让法律规定成为民众法律信仰。”
2020年7月1日,民法典通过后,全国政协创建了“学习民法典”读书群,并邀请6位有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法律服务经验的全国政协委员,成立导读小组,帮助委员学习民法典、提高履职能力。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就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导读人。
“学习民法典”读书群,包括了所有全国政协委员及部分政协工作人员,合计3612名成员,还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在互联网平台开办了6个栏目,相关报道阅读量超6000万次,群众反响热烈。
黄绮委员说,“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要尽可能用群众关心的话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讲解。”连续28天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导读中,黄绮每天3次解读相关法条、剖析热点事件,共整理分享了15.7万字的学习笔记。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中国由此进入“民法典时代”。多地法院陆续宣判首批适用民法典案件,涉及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遗产继承、撤销婚姻关系等诸多新案例。
以案说法,正成为委员们向民众普法的重要形式。在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从摇篮到坟墓,都有法律保护。黄绮说,婚姻家庭编中有许多新变化:如设置离婚冷静期、激活家务补偿制度、明确亲属及近亲属范围、扩大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还增加了离婚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法定原则,明确了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司法救济途径,并纳入收养法等,体例更趋完整。
本报北京3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孩子的压岁钱应当怎样保管?高铁霸座行为应受到何种法律处罚?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群众关心的这些话题民法典都能管,要让民法典法律条文从纸面上走出来,走进群众心里,让法律规定成为民众法律信仰。”
2020年7月1日,民法典通过后,全国政协创建了“学习民法典”读书群,并邀请6位有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法律服务经验的全国政协委员,成立导读小组,帮助委员学习民法典、提高履职能力。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就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导读人。
“学习民法典”读书群,包括了所有全国政协委员及部分政协工作人员,合计3612名成员,还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在互联网平台开办了6个栏目,相关报道阅读量超6000万次,群众反响热烈。
黄绮委员说,“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要尽可能用群众关心的话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讲解。”连续28天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导读中,黄绮每天3次解读相关法条、剖析热点事件,共整理分享了15.7万字的学习笔记。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中国由此进入“民法典时代”。多地法院陆续宣判首批适用民法典案件,涉及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遗产继承、撤销婚姻关系等诸多新案例。
以案说法,正成为委员们向民众普法的重要形式。在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从摇篮到坟墓,都有法律保护。黄绮说,婚姻家庭编中有许多新变化:如设置离婚冷静期、激活家务补偿制度、明确亲属及近亲属范围、扩大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还增加了离婚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法定原则,明确了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司法救济途径,并纳入收养法等,体例更趋完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注意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自2020年下半年开展的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已经完成,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达2850件。
目前,民法典已实施3个多月,黄绮认为,婚姻登记条例的重新制定刻不容缓。今年两会,她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社情民意”的提案,建议制定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时,将结婚条件的改变、离婚冷静期等内容一一纳入,与民法典内容相匹配。
吕红兵建议,汇编民法典及所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形成“民法典规范大系”,开发并上线电子版应用系统,在“全国人大”“国务院”门户网站及目前已开通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设置链接访问,并进行动态维护更新。“法”出一门,“规”挂一网,便捷高效,便民利民。
“如果说指导性案例更多的是指导法官办案,释‘典’案例则更适用于老百姓学习民法典。”吕红兵提出,最高司法机关应在关注指导性案例的同时,针对民法典的实施推出一系列释“典”案例,逐章对应、逐节匹配,形成“民法典案例大全”。“让群众在读案中学‘典’,同时,实现线上化与数字化,音频化与视频化多渠道传播,多方式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