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9 08:40 检察日报
●建议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作出顶层规划,并统筹组织实施,推动同堂培训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
●建议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将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一并纳入同堂培训范围,实现人员类别全覆盖。
●建议从政法系统各单位和高等院校挖掘培养一批理论与实务兼具、具有多系统工作经验的复合型师资,建立政法系统师资库,组织开发适用于“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的精品课程。
3月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分组审议的会议间隙,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级高级警长、防范管理大队大队长魏春将一封信交给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
一位任职于公安机关的人大代表,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写信,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张军检察长对此有何反馈?记者采访了魏春代表。
“我这封信的内容是关于‘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全国两会前夕,我带着《关于推进公检法律同堂培训 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建议来到齐齐哈尔市检察院调研。我在调研时发现,该院‘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已经进入实施层面,行动速度之快,令我眼前一亮。”在3月7日晚上的视频连线采访中,魏春代表告诉记者,这一看似不大的培训举措,是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新司法理念、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务实高效之举。
●建议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作出顶层规划,并统筹组织实施,推动同堂培训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
●建议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将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一并纳入同堂培训范围,实现人员类别全覆盖。
●建议从政法系统各单位和高等院校挖掘培养一批理论与实务兼具、具有多系统工作经验的复合型师资,建立政法系统师资库,组织开发适用于“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的精品课程。
3月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分组审议的会议间隙,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级高级警长、防范管理大队大队长魏春将一封信交给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
一位任职于公安机关的人大代表,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写信,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张军检察长对此有何反馈?记者采访了魏春代表。
“我这封信的内容是关于‘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全国两会前夕,我带着《关于推进公检法律同堂培训 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建议来到齐齐哈尔市检察院调研。我在调研时发现,该院‘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已经进入实施层面,行动速度之快,令我眼前一亮。”在3月7日晚上的视频连线采访中,魏春代表告诉记者,这一看似不大的培训举措,是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新司法理念、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务实高效之举。
如何推动法律职业人才一体化培养?在魏春代表看来,“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她用“实战、管用、见效”来形容在调研中了解到的“公检法律”同堂培训。
“受体制机制影响,公、检、法、律等人员培训一直以来都是单独组织、相对封闭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我了解到,齐齐哈尔市富裕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域内政法机关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的‘富裕检察模式’。富裕县成立了‘公检法律’同堂练兵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检察院负责策划组织,公、法、司三机关负责选拔学员。学员之间不仅充分研讨,而且互换角色,以此查找能力不足,补齐弱项短板。此外,还聘请了齐齐哈尔市委党校、齐齐哈尔大学教授以及多位律师,同检察官一起组成同堂练兵出题小组。”魏春代表介绍。
魏春代表在信中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我一直关注检察机关,也深深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喜人变化,富裕县检察院能把这样一件‘小事’做到‘极致’,窥一斑可见全豹,映衬出全国检察机关的高质量发展。”
被问及为何关注“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时,魏春代表从自己禁毒战线公安民警的从业经历讲起。“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律’若存在办案理念上的分歧,在涉及食品、药品、毒品等证据时效较短的案件中,容易因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而导致证据灭失,从而使办案陷入困境,甚至浪费司法资源。因此,进一步统一司法办案理念、统一事实证据的认定标准、统一法律政策的理解和适用尤为重要。”
为此,魏春代表从三方面提出建议,首先,建立由中央政法委牵头抓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协同联动的培训机制,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作出顶层规划和部署,并统筹组织实施,推动同堂培训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其次,建议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将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一并纳入同堂培训范围,实现人员类别全覆盖,使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名”“实”相符。第三,建议从政法系统各单位和高等院校挖掘培养一批理论与实务兼具、具有多系统工作经验的复合型师资,建立政法系统师资库,组织开发适用于“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的精品课程。
记者还了解到,魏春代表给张军检察长的这封信后面还附有一份《关于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开展农村“三资”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的情况介绍》(下称《情况介绍》)。这份《情况介绍》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这得从张军检察长的一次调研说起。
2019年11月20日,张军检察长到齐齐哈尔市检察院调硏,听取了该院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治理农村集体“三资”乱象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要求。魏春代表也参加了此次调研。
“站在普通群众视角,我认为,这项工作既是服务乡村振兴的检察作为,更是关乎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让农民兄弟过上好日子的务实之举,可以让老百姓感受到检察温度,意义重大。”从那次调研开始,魏春代表便心系这项工作,并开始关注此后的工作进展。
此次来北京参加全国两会前,魏春代表于2月26日专门走访了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将了解到的情况整理成了这份《情况介绍》。记者翻阅后发现,《情况介绍》内容思路清晰,情况翔实具体。比如,逐一列举面对农村“三资”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案件认定难的“三难”现状,该院探索出四种破题路径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魏春代表调研当天,齐齐哈尔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等部门统筹开展整治行动。“检察机关为市委进一步部署治理农村集体‘三资’乱象问题提供了科学、有力的参考,法律监督作用更是发挥得精准、到位。”
在采访接近尾声时,魏春代表真诚地说:“我对禁毒工作持一份热爱,与此相关的部门我都关心……”
“从黑龙江团魏春同志的来信中,我们感受到基层人民代表参政议政、高水平履职的专业能力、风采,更感受到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还要作出更大努力,把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真正持续做实,以优异成绩向人民代表汇报,接受人民的检验。”记者了解到,3月6日,在收到魏春代表来信的当天,张军检察长作出这样的表示。(史兆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