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0 08:30 人民法院报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大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两部法律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着重要制度保障,在全国人大代表们看来,两部法律的修改也必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法治轨道上与时俱进、日臻完善。
30多年来首次修改,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积累了一系列新经验新成果。
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也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30多年来,全国人大组织法与全国人大议事规则首次迎来修改。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表示,6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历了丰富的实践。此次两法修改,不仅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坚持党对国家各项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表示,全国人大“一法一规则”的修改,是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法治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特别是第二个百年目标起步之年,这项工作展现了全国人大在自身组织建设和工作程序法治化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标志着人大法治的进步及其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贡献。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大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两部法律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着重要制度保障,在全国人大代表们看来,两部法律的修改也必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法治轨道上与时俱进、日臻完善。
30多年来首次修改,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积累了一系列新经验新成果。
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也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30多年来,全国人大组织法与全国人大议事规则首次迎来修改。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表示,6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历了丰富的实践。此次两法修改,不仅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坚持党对国家各项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表示,全国人大“一法一规则”的修改,是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法治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特别是第二个百年目标起步之年,这项工作展现了全国人大在自身组织建设和工作程序法治化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标志着人大法治的进步及其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贡献。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改革完善
在全国人大代表们眼中,此次两部法律的修改,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充分落实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工作、议事的全过程。
明定位——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增设“总则”一章,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明确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通过法律条文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制度的内涵,明确了党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作用和指导思想,从而更加鲜明地体现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属性,充分彰显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制度自信。”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表示。
扬民主——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应当同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此次法律修改,我认为最大的亮点就是‘坚持全过程民主’。”里赞表示,这对于巩固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保证全体人民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国家权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切身感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们的联系愈发紧密了。“此次修法明确规定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越性,是一个明显的进步。”
强机构——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完善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职权相关规定,规定专门委员会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草案、承担常委会专题询问、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题汇报等职责。
同时,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还增加了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内容,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规定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主任的质询、罢免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莫小峰认为,两部法律修正草案充分反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的变化,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的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机构改革成果,在更高起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将好经验上升为法律,提质增效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召开,会议组织安排呈现新形式、新风貌,高效务实的会风得到与会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总结成功经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聚焦“提质增效”,增加规定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同时,在确保法律案审议质量的前提下精简审议程序,规定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等。
“议事规则的修改充分吸收了以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成功经验。今年会议延续去年的简洁、紧凑、高效、务实,这些成果值得我们总结吸纳,并进一步确立为制度、上升为法律。”赵皖平说。
为进一步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还提出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等内容,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符合时代要求,这将为我们代表提交议案、意见、建议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提供便利,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有了信息化助力,可以更方便、及时地让人民群众的声音通过代表传递给全国人大,这条沟通之路更快捷更通畅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李勇明显感到,自2020年以来,全国人大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快了脚步并有了实质化进展。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还规定大会设发言人,代表团可以根据需要设发言人,进一步扩大会议公开事项,增进人民群众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过程的了解。
“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人民群众非常欢迎,这正是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真真正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了实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党支部书记马豹子说。(记者 孙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