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7 09:32 天津日报
按照天津市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有关安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河(湖)长办近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专项督查,由市河(湖)长办各成员单位组成专项督查组,分三路深入各区开展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专项督查工作。
按照安排,此次督查从4月中旬开始,分为自查备查、实地检查、总结反馈三个阶段,通过暗访检查、谈话了解、调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主要检查各区各级河湖长履职、各项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制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完成等4个方面的18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为便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此次专项督查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河湖水环境问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2—83634050。专项督查组将把群众举报问题作为线索,在督查中重点关注并督促有关区及时查实处置。(记者 王音)
按照天津市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有关安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河(湖)长办近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专项督查,由市河(湖)长办各成员单位组成专项督查组,分三路深入各区开展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专项督查工作。
按照安排,此次督查从4月中旬开始,分为自查备查、实地检查、总结反馈三个阶段,通过暗访检查、谈话了解、调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主要检查各区各级河湖长履职、各项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制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完成等4个方面的18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为便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此次专项督查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河湖水环境问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2—83634050。专项督查组将把群众举报问题作为线索,在督查中重点关注并督促有关区及时查实处置。(记者 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