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4 15:42 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6月4日电(韩震震)“案-件比”反映检察机关办案质效,从2019年的1.87,到2020年1.58,再到今年4月份的1.17,安徽检察机关“案-件比”持续下降,成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一大亮点。
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案-件比”是指1个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的次数之比,数字越低,说明案件流转程序越少,2019年由最高检提出并建立相应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被司法界比喻为衡量办案质效的“GDP”。
“这是衡量检察机关办案效率、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也是衡量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公信力、满意度的主要指标之一。”6月4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勇在通报全省“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情况时说。
周勇介绍,在贯彻落实中央及安徽省委、最高检的决策部署时,安徽省检察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相统筹,实施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的“10+20+N”工作方案。
其中,“10”是指省检察院制定的首批为民办实事10个项目;“20”是落实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指导方案的20个项目;“N”是指实行滚动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一边落实既定项目,一边研究提出新的项目。
周勇介绍,在党史学习教育之初,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就明确一个思路,即“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定要立足于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去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人民网合肥6月4日电(韩震震)“案-件比”反映检察机关办案质效,从2019年的1.87,到2020年1.58,再到今年4月份的1.17,安徽检察机关“案-件比”持续下降,成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一大亮点。
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案-件比”是指1个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的次数之比,数字越低,说明案件流转程序越少,2019年由最高检提出并建立相应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被司法界比喻为衡量办案质效的“GDP”。
“这是衡量检察机关办案效率、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也是衡量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公信力、满意度的主要指标之一。”6月4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勇在通报全省“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情况时说。
周勇介绍,在贯彻落实中央及安徽省委、最高检的决策部署时,安徽省检察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相统筹,实施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的“10+20+N”工作方案。
其中,“10”是指省检察院制定的首批为民办实事10个项目;“20”是落实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指导方案的20个项目;“N”是指实行滚动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一边落实既定项目,一边研究提出新的项目。
周勇介绍,在党史学习教育之初,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就明确一个思路,即“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定要立足于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去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安徽检察机关坚持加强和改进检察办案“案-件比”工作,以“求极致”的工作要求,把好案件受理办理质量关、效率关,着力优化“案-件比”,努力减少或解决群众“诉累”。
据统计,2019年,安徽检察机关“案-件比”为1.87,2020年降为1.58,今年4月份又下降至1.17。
为传递检察温度,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安徽检察机关还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今年1至4月,全省开展检察听证486件,采纳多数听证员意见的案件406件,多数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的案件417件,同比大幅上升。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又在全省检察机关启动集中开展公开听证活动,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
在解决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建设上,安徽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出服务乡村振兴一揽子计划,准备出台《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力求让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目标更清晰、措施更有力、效果更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