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2 18:25 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郑岩
连续4年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案件7900余起;新一轮专项行动,追缴一级文物56件;全国文物犯罪发案数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降至十八大以来最低点……近日,公安部通报深入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举措及成效情况,并为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
散落在中华大地、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见证者,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物化体现。文物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稀缺属性,一些不法分子在巨大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从事盗窃、倒卖、走私等犯罪活动,加剧非法交易、非法收藏等乱象,严重危害国家文物安全。近年来,公安部将打击文物犯罪放在工作重要位置,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破案件、追逃犯、打团伙、缴文物,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打击防范工作任重道远,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专项行动才能取得更大成效。
我国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大、分布广、很多地处偏远,安防工作难度大,客观上为文物犯罪案件提供了可乘之机。值得警惕的是,文物犯罪领域呈现出一些新趋势。例如,文物犯罪职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一些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提高,作案手段升级;文物犯罪向互联网蔓延,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邀约团伙、鉴定文物、非法交易,犯罪门槛降低;文物犯罪形成地下黑色产业链,“探、掘、盗、销、走私”俱全……这些都为打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打击文物犯罪,必须紧盯链条、系统出击。2020年,福建省公安厅侦破的一起特大盗捞水下文物案中,抓获的1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负责盗捞、倒卖等“业务”,分布跨越闽粤桂赣多省。这也说明文物犯罪早已不限于一人一铲的“单兵作战”,而常常是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集团行动”。这就需要公安、文物、海关等部门形成联动,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深挖幕后金主,确保一个不漏,以系统合力打击黑色链条。
连续4年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案件7900余起;新一轮专项行动,追缴一级文物56件;全国文物犯罪发案数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降至十八大以来最低点……近日,公安部通报深入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举措及成效情况,并为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
散落在中华大地、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见证者,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物化体现。文物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稀缺属性,一些不法分子在巨大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从事盗窃、倒卖、走私等犯罪活动,加剧非法交易、非法收藏等乱象,严重危害国家文物安全。近年来,公安部将打击文物犯罪放在工作重要位置,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破案件、追逃犯、打团伙、缴文物,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打击防范工作任重道远,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专项行动才能取得更大成效。
我国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大、分布广、很多地处偏远,安防工作难度大,客观上为文物犯罪案件提供了可乘之机。值得警惕的是,文物犯罪领域呈现出一些新趋势。例如,文物犯罪职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一些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提高,作案手段升级;文物犯罪向互联网蔓延,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邀约团伙、鉴定文物、非法交易,犯罪门槛降低;文物犯罪形成地下黑色产业链,“探、掘、盗、销、走私”俱全……这些都为打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打击文物犯罪,必须紧盯链条、系统出击。2020年,福建省公安厅侦破的一起特大盗捞水下文物案中,抓获的1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负责盗捞、倒卖等“业务”,分布跨越闽粤桂赣多省。这也说明文物犯罪早已不限于一人一铲的“单兵作战”,而常常是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集团行动”。这就需要公安、文物、海关等部门形成联动,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深挖幕后金主,确保一个不漏,以系统合力打击黑色链条。
打击文物犯罪,必须创新打法,完善机制。一方面,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是提升打击效能的前提,建立信息通畅、反应迅速的协作机制,有助于形成线索移交、案件督办、现场勘查、文物鉴定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增强执法合力。另一方面,提升执法效能要向科技要警力、向创新要实效。确保文物犯罪发现的了、打击的早、防控的好,提升打击犯罪的专业化、智能化、科技化水平是必由之路。
从侦缉执法,到宣传动员,守护国家文物不是一家之事,也非一日之功,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持之以恒,共同织就使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天网”。面对诡计多端、利欲熏心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强调一个“打”字,以打开路、以打促防、打防并举。唯有出重拳、下狠手,不让一个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高压态势才能形成经常态势,才能给那些别有企图的人以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