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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08.6亿元

2021-06-12 08:08 陕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徐颖 见习记者 张琪悦)6月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年预算安排我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6亿元,比去年增加3.7亿元。日前,省财政厅联合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管理办法》对标对表中央有关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结合“十四五”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衔接资金管理责任明确、投入保持稳定、监管力度不减原则,围绕新任务进行调整优化。

据了解,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管理办法》,该资金将首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支持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省级衔接资金还可用于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厕所改造、巷道硬化、基本绿化等。

在资金分配上,衔接资金将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推动各县区均衡发展;在资金使用上,衔接资金将切块下达到县区,县区可根据衔接资金使用范围,自主确定安排项目;在资金监管上,将执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和津贴以及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本报讯 (记者 徐颖 见习记者 张琪悦)6月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年预算安排我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6亿元,比去年增加3.7亿元。日前,省财政厅联合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管理办法》对标对表中央有关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结合“十四五”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衔接资金管理责任明确、投入保持稳定、监管力度不减原则,围绕新任务进行调整优化。

据了解,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管理办法》,该资金将首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支持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省级衔接资金还可用于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厕所改造、巷道硬化、基本绿化等。

在资金分配上,衔接资金将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推动各县区均衡发展;在资金使用上,衔接资金将切块下达到县区,县区可根据衔接资金使用范围,自主确定安排项目;在资金监管上,将执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和津贴以及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责任编辑:左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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