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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电子商务平台应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规则

2021-07-16 10:00 商务部网站  

7月16日消息,商务部就《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应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的平台规则;应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书面告知平台商户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相关规定;应建立消费者对平台商户关于提供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是否符合国家禁塑限塑规定的用户评价机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与寄递企业、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写字楼、学校、大型社区等重点区域投放一次性塑料制品回收设施。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

通知如下:

商务部关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国家禁塑限塑有关规定,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我们研究起草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lthuishou@mofcom.gov.cn;

2.传真:010-85093749;

3.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

附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7月16日消息,商务部就《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应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的平台规则;应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书面告知平台商户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相关规定;应建立消费者对平台商户关于提供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是否符合国家禁塑限塑规定的用户评价机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与寄递企业、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写字楼、学校、大型社区等重点区域投放一次性塑料制品回收设施。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

通知如下:

商务部关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国家禁塑限塑有关规定,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我们研究起草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lthuishou@mofcom.gov.cn;

2.传真:010-85093749;

3.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

附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谭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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