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天津

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布及训诫教育会

2021-09-13 12:04 今晚报  

“帮教只是一种手段,你们未来的路还很长,要好好学习法律、敬畏法律,才能走得更稳更好。”不久前,在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举行的一场附条件不起诉宣布及训诫教育会上,检察官与在场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嘱咐说。检察官和社工将合力对这些迷途少年进行帮教,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重返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检察+社工”生合力

当天,西青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团区委青少年事务社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加了附条件不起诉精准帮教工作会。检察官详细介绍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适用条件、重要意义,当场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宣告监督考察期应当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告诫其在以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争取顺利通过考察期。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涉及7名涉嫌聚众斗殴、盗窃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青少年事务社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三方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将整合社会力量,为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继续成长全力提供帮助。在场社工与检察官还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向他们分发了法律宣传品,引导这些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真正做一个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人。

全方位进行帮教

据西青区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介绍,一直以来,如何从社区、学校的层面更好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不让他们因“无事可做”“无处可去”而再度误入“歧途”都是未检帮教的关键。检察机关与社工合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可以让帮教更全面、更深入、更好操作。涉罪未成年人将在检察官和社工的共同帮助下从事公益活动、接受普法教育,还可以通过联合开展的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社区矫正等工作,着力提高涉罪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在对他们的考察期间,检察官将定期到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居住社区、所服务社区进行回访,全方位了解监督考察效果,为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重要依据。

“帮教只是一种手段,你们未来的路还很长,要好好学习法律、敬畏法律,才能走得更稳更好。”不久前,在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举行的一场附条件不起诉宣布及训诫教育会上,检察官与在场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嘱咐说。检察官和社工将合力对这些迷途少年进行帮教,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重返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检察+社工”生合力

当天,西青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团区委青少年事务社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加了附条件不起诉精准帮教工作会。检察官详细介绍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适用条件、重要意义,当场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宣告监督考察期应当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告诫其在以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争取顺利通过考察期。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涉及7名涉嫌聚众斗殴、盗窃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青少年事务社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三方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将整合社会力量,为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继续成长全力提供帮助。在场社工与检察官还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向他们分发了法律宣传品,引导这些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真正做一个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人。

全方位进行帮教

据西青区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介绍,一直以来,如何从社区、学校的层面更好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不让他们因“无事可做”“无处可去”而再度误入“歧途”都是未检帮教的关键。检察机关与社工合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可以让帮教更全面、更深入、更好操作。涉罪未成年人将在检察官和社工的共同帮助下从事公益活动、接受普法教育,还可以通过联合开展的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社区矫正等工作,着力提高涉罪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在对他们的考察期间,检察官将定期到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居住社区、所服务社区进行回访,全方位了解监督考察效果,为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重要依据。

助力未来人生路

要真正挽救这些“迷途少年”,附条件不起诉仅仅是个开始,检察官将会和社工一起努力,全程“紧盯”,让他们的成长真正重回正途。记者了解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检察机关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通过联合青少年事务社工共同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到场、心理测评、法治教育、社区矫正等工作,能够有效提高未成年人司法特殊保护工作的效能,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保障机制,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发现和改善自我,努力营造未成年人的良好成长环境,从而帮助他们走好未来的人生道路。(记者 王赫岩 通讯员 臧萌)

(责任编辑:唐心怡)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