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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车过积水不减速 小心领罚单

2021-09-29 14:11 人民网-天津频道  

人民网天津9月29日电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4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9月28日,违法人庞女士因行经漫水路未低速通过,天津交警红桥支队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天津交警红桥支队对庞女士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天津交警红桥支队供图

据了解,日前,交警红桥支队接秩序支队转来的网友举报,该网友称自己在9月24日早8点20左右途径海源道时,一辆黄色小轿车在驶过积水路段时候没有减速,溅了她一身水。接到反映情况后,红桥支队立即调取查阅当天监控视频,发现举报网友在正常行驶躲避积水路段的过程中,迎面而来的一辆黄色小客车未减速慢行,将积水溅到她身上。红桥支队利用视频监控迅速锁定该违法车辆。9月28日上午,该违法驾驶人到红桥支队西青道大队接受了处罚。

该支队提醒驾驶员,下雨有积水,一定要谨慎慢行,万一水花太大,溅到他人,或导致骑电动车、自行车失控,就可能发生事故。礼让行人,是车主的美德,雨天出行,安全第一位。

人民网天津9月29日电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4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9月28日,违法人庞女士因行经漫水路未低速通过,天津交警红桥支队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天津交警红桥支队对庞女士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天津交警红桥支队供图

据了解,日前,交警红桥支队接秩序支队转来的网友举报,该网友称自己在9月24日早8点20左右途径海源道时,一辆黄色小轿车在驶过积水路段时候没有减速,溅了她一身水。接到反映情况后,红桥支队立即调取查阅当天监控视频,发现举报网友在正常行驶躲避积水路段的过程中,迎面而来的一辆黄色小客车未减速慢行,将积水溅到她身上。红桥支队利用视频监控迅速锁定该违法车辆。9月28日上午,该违法驾驶人到红桥支队西青道大队接受了处罚。

该支队提醒驾驶员,下雨有积水,一定要谨慎慢行,万一水花太大,溅到他人,或导致骑电动车、自行车失控,就可能发生事故。礼让行人,是车主的美德,雨天出行,安全第一位。

(责任编辑:孙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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