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9 07:52 湖北日报
近日,宜昌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交办件。其中反映,枝江市安福寺镇吴家门村董氏果业有限公司院内有一个塑料颗粒厂,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生产废水通过沟渠直排,污染土壤,臭气扰民。
9月30日,枝江市与宜昌市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据悉,枝江市董氏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6年办理环评登记表,院内塑料颗粒厂实为枝江市董氏塑业,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董昌国。该塑料颗粒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建成,今年4月投入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
经调查发现,该项目清洗池的废水通过滤网过滤后进入厂区北侧的收集池,收集池废水通过两级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至厂外农田灌溉渠;项目未建设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且其东侧、北侧紧邻农田。
对此,安福寺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塑料颗粒项目予以取缔,对项目建设主体设施进行拆除;督促经营者对现有原料、产品进行规范处置;要求经营者封堵外排口,并将清洗池、收集池、沉淀池内存放的废水,用罐车拖运至安福寺污水处理厂进行规范处置,健全转运处置记录台账。
针对该塑料颗粒项目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已组织专班立案调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对枝江市董氏塑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9月30日,就董氏果业在农用地上开展非农业生产活动并污染环境问题,安福寺镇纪委书记汪慧君、副镇长徐康对吴家门村党支部书记王昌法进行约谈,并就企业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记者 胡弦 通讯员 熊习岸 李斌 郑国安)
近日,宜昌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交办件。其中反映,枝江市安福寺镇吴家门村董氏果业有限公司院内有一个塑料颗粒厂,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生产废水通过沟渠直排,污染土壤,臭气扰民。
9月30日,枝江市与宜昌市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据悉,枝江市董氏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6年办理环评登记表,院内塑料颗粒厂实为枝江市董氏塑业,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董昌国。该塑料颗粒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建成,今年4月投入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
经调查发现,该项目清洗池的废水通过滤网过滤后进入厂区北侧的收集池,收集池废水通过两级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至厂外农田灌溉渠;项目未建设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且其东侧、北侧紧邻农田。
对此,安福寺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塑料颗粒项目予以取缔,对项目建设主体设施进行拆除;督促经营者对现有原料、产品进行规范处置;要求经营者封堵外排口,并将清洗池、收集池、沉淀池内存放的废水,用罐车拖运至安福寺污水处理厂进行规范处置,健全转运处置记录台账。
针对该塑料颗粒项目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已组织专班立案调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对枝江市董氏塑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9月30日,就董氏果业在农用地上开展非农业生产活动并污染环境问题,安福寺镇纪委书记汪慧君、副镇长徐康对吴家门村党支部书记王昌法进行约谈,并就企业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记者 胡弦 通讯员 熊习岸 李斌 郑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