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四川>财经

保险资产管理将进一步规范

2021-12-14 07:03 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王俊岭)1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规定》共计7章、85条,在篇章结构和条款内容方面都对原有政策进行了大幅修订,全面强化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优化股权结构设计要求,优化经营原则及相关要求,增补监管手段和违规约束。

“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已有3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业运营,通过发行保险资管产品、受托管理等方式管理资产总规模约18.72万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保险资金的核心管理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10余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保险资管公司机构监管规章制度一定程度上存在滞后、冲突、空白等问题,亟需修订完善。

该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旨在明确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关键岗位管理、全面增补制度空白、引导发挥监督合力,统筹考虑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方向,为保险资管公司市场化运作和差异化发展提供了空间,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更好满足保险资金等的管理需求,有利于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中长期资金支持。

“《规定》结合近年来的监管实践和‘资管新规’要求,对影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都进行了全面增补完善,进一步强化规则约束,引导保险资管公司实现规范化运作。”该负责人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落实扩大对外开放方面,《规定》明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对外发布的“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举措,《规定》不再限制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设置境内外股东统一适用的股东资质条件,不因境内外差异而作出区别对待,有助于更好吸引国际优秀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

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王俊岭)1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规定》共计7章、85条,在篇章结构和条款内容方面都对原有政策进行了大幅修订,全面强化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优化股权结构设计要求,优化经营原则及相关要求,增补监管手段和违规约束。

“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已有3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业运营,通过发行保险资管产品、受托管理等方式管理资产总规模约18.72万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保险资金的核心管理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10余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保险资管公司机构监管规章制度一定程度上存在滞后、冲突、空白等问题,亟需修订完善。

该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旨在明确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关键岗位管理、全面增补制度空白、引导发挥监督合力,统筹考虑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方向,为保险资管公司市场化运作和差异化发展提供了空间,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更好满足保险资金等的管理需求,有利于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中长期资金支持。

“《规定》结合近年来的监管实践和‘资管新规’要求,对影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都进行了全面增补完善,进一步强化规则约束,引导保险资管公司实现规范化运作。”该负责人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落实扩大对外开放方面,《规定》明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对外发布的“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举措,《规定》不再限制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设置境内外股东统一适用的股东资质条件,不因境内外差异而作出区别对待,有助于更好吸引国际优秀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

(责任编辑:李强强)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