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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布“十三五”降碳考评结果 泸州超额完成获通报表扬

2021-12-28 17:21 泸州新闻网  

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通报了各市(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结果。根据通报,成都、广元、泸州3个市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宜宾、德阳、眉山、达州、雅安、攀枝花、内江、巴中、甘孜、乐山、绵阳、南充、自贡、资阳、阿坝、广安16个市(州)为完成等级,遂宁、凉山2个市(州)为未完成等级。

根据通报,评价根据《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四川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办法(修订)》开展。通报还对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成都、广元、泸州进行通报表扬,对评价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遂宁、凉山予以通报批评。其中成都、广元均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低碳引领示范作用明显。

“十三五”时期,四川省贯彻践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不断强化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机制和统计核算体系,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和低碳经济不断壮大,超额完成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的目标。

产业结构方面,全省“5+1”现代工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构建,第三产业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2.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2.4%。

能源结构方面,四川深入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38.0%,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27.0%。

其他工作方面,四川各市(州)积极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落实机制,开展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在绿色低碳城市、林草碳汇开发、化肥减量增效、低碳认证、气候投融资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效。

川观新闻记者 殷鹏

来源:泸州新闻网

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通报了各市(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结果。根据通报,成都、广元、泸州3个市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宜宾、德阳、眉山、达州、雅安、攀枝花、内江、巴中、甘孜、乐山、绵阳、南充、自贡、资阳、阿坝、广安16个市(州)为完成等级,遂宁、凉山2个市(州)为未完成等级。

根据通报,评价根据《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四川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办法(修订)》开展。通报还对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成都、广元、泸州进行通报表扬,对评价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遂宁、凉山予以通报批评。其中成都、广元均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低碳引领示范作用明显。

“十三五”时期,四川省贯彻践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不断强化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机制和统计核算体系,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和低碳经济不断壮大,超额完成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的目标。

产业结构方面,全省“5+1”现代工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构建,第三产业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2.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2.4%。

能源结构方面,四川深入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38.0%,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27.0%。

其他工作方面,四川各市(州)积极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落实机制,开展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在绿色低碳城市、林草碳汇开发、化肥减量增效、低碳认证、气候投融资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效。

川观新闻记者 殷鹏

来源:泸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袁菡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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