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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个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2022-01-04 09:1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申铖、王雨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12月31日发布两则公告,明确多项个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两部门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上述部署。根据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公告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01月04日 第 03 版)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申铖、王雨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12月31日发布两则公告,明确多项个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两部门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上述部署。根据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公告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01月04日 第 03 版)

(责任编辑:袁菡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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