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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顺富世法庭:10年两次荣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022-01-07 16:1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富世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富世法庭”)原名东湖人民法庭,曾于2012年2月获此殊荣,此为10年内第二次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富世法庭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先后荣获四川省法院“三型法庭”建设先进集体、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四川省法院先进法庭等荣誉。

大力创新审判方式,全方位落实司法便民利民

富世法庭树立改革思维,灵活适用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多种诉讼程序,开展专人专案的类型化审判,对全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进行集中管辖。

简化办案流程,以智能化助推司法服务水平提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平均审理天数19天,实现“简案快办”;坚持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调撤率达81%以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持续深化改革,细化办案主体责任和“权力清单”,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着力在公正高效司法上取得实效。

有力推进诉源治理,深层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城市突出分类治理,联合设立“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依托“调处中心+调解站点”两级平台,推动物业矛盾纠纷集中就地化解,经验做法被《四川政法》专题推广;该中心成立以来诉前化解物业纠纷416件,县法院物业纠纷案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65%。联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中心”,率先在四川省实现三者险中的医疗费无需通过先予执行即可垫付,助推道交赔偿走上“快车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富世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富世法庭”)原名东湖人民法庭,曾于2012年2月获此殊荣,此为10年内第二次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富世法庭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先后荣获四川省法院“三型法庭”建设先进集体、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四川省法院先进法庭等荣誉。

大力创新审判方式,全方位落实司法便民利民

富世法庭树立改革思维,灵活适用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多种诉讼程序,开展专人专案的类型化审判,对全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进行集中管辖。

简化办案流程,以智能化助推司法服务水平提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平均审理天数19天,实现“简案快办”;坚持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调撤率达81%以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持续深化改革,细化办案主体责任和“权力清单”,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着力在公正高效司法上取得实效。

有力推进诉源治理,深层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城市突出分类治理,联合设立“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依托“调处中心+调解站点”两级平台,推动物业矛盾纠纷集中就地化解,经验做法被《四川政法》专题推广;该中心成立以来诉前化解物业纠纷416件,县法院物业纠纷案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65%。联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中心”,率先在四川省实现三者险中的医疗费无需通过先予执行即可垫付,助推道交赔偿走上“快车道”。

农村强化源头防治,深入开展“民转刑”防控工作,强化“横向联动”,主动与辖区乡镇街道对接,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启动多元化解机制,2021年共通报敏感案件25件次,均得到妥善处理,有力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不断丰富解纷方式,引导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加入调解组织,常态化开展非诉调解、纠纷排查、普法宣传等,促进非诉解纷职业化、专业化。选聘10名特邀调解员落实“驻庭调解”,新设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点10个,2021年指导基层组织调解民间纠纷158件,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力。

着力培育司法品牌,多渠道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打造特色法庭,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发出四川省首份因父母受子女家暴而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邀请心理咨询志愿者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开展心理疏导,丰富司法救济元素。

丰富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 “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法庭开放日”等活动,与“宋婆婆爱心辅导班”联合开展活动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宣传报道。

筹建家风基地,打造集党史教育、富顺名片、本地好家风、富顺好模范为一体的富顺县家风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努力为本地良好社会风气的养成贡献司法智慧。

富世法庭将持续深化“一庭一格”建设,践行“夯实基础、提升职能、服务大局、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为全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廖群 谢方伟 许鹏) 

(责任编辑:李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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