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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资产华丽“变身” 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2022-01-11 16:30   

结合省、市、县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总体要求,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以盘活镇村闲置资产为契机,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通过调剂使用、出租出售、入股分红、划转国有企业等多种形式唤醒“沉睡”资源,将盘活利用融入基层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国有资本运营等领域,做到“物尽其用”、增值保值,充分发挥闲置资产效益。全县镇村闲置公有资产301宗全面盘活,盘活率100%。

以服务基层为核心,废旧资产变亲民阵地

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将现有资源有效利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共资源群众“共享、共建、共护”。

与基层阵地建设相结合。针对农村群众办事不便的情况,部分村围绕健全乡村服务惠民体系建设,采取一个中心阵地和N个便民服务代办站的“1+N”模式,利用闲置村校等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站。目前,泸县依托便民服务盘活闲置公有资产25宗,面积4597.42平方米,为村民提供了服务、学习、休闲的全新环境。

与公益服务相结合。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留守儿童代管等需求,部分镇或村利用闲置办公阵地、闲置校舍等44宗资产,面积13050.95平方米,改建成留守儿童之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扶贫公寓以及文化室、卫生室等公益项目,为农村公共服务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与改善办公条件相结合。泸县镇级资产通过调剂的形式充实办公用房和职工周转房等20宗,面积3733.06平方米,激发干部职工办事热情和服务质量。

结合省、市、县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总体要求,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以盘活镇村闲置资产为契机,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通过调剂使用、出租出售、入股分红、划转国有企业等多种形式唤醒“沉睡”资源,将盘活利用融入基层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国有资本运营等领域,做到“物尽其用”、增值保值,充分发挥闲置资产效益。全县镇村闲置公有资产301宗全面盘活,盘活率100%。

以服务基层为核心,废旧资产变亲民阵地

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将现有资源有效利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共资源群众“共享、共建、共护”。

与基层阵地建设相结合。针对农村群众办事不便的情况,部分村围绕健全乡村服务惠民体系建设,采取一个中心阵地和N个便民服务代办站的“1+N”模式,利用闲置村校等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站。目前,泸县依托便民服务盘活闲置公有资产25宗,面积4597.42平方米,为村民提供了服务、学习、休闲的全新环境。

与公益服务相结合。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留守儿童代管等需求,部分镇或村利用闲置办公阵地、闲置校舍等44宗资产,面积13050.95平方米,改建成留守儿童之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扶贫公寓以及文化室、卫生室等公益项目,为农村公共服务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与改善办公条件相结合。泸县镇级资产通过调剂的形式充实办公用房和职工周转房等20宗,面积3733.06平方米,激发干部职工办事热情和服务质量。

以增值增效为导向,“沉睡资产”变增收活水

把盘活利用镇村公有资产与发展农村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走“以资源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之路,做大做强农村经济这块“大蛋糕”。

村资变股资。将部分撤并后的村活动阵地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用作办公或仓储用房等,满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通过村级民主决议,将农村集体资产以份额的形式量化给全体成员,并以章程形式予以明确,并发放股权证书,以此固化农民权益,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农村集体资产的拥有者、管理者和收益分配者。目前,以村资入股形式融入村集体经济发展盘活村闲置资产43宗,面积19899.32平方米,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闲资变现资。将部分地理位置较好、有一定商业价值、适合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闲置资产,在客观评估资产价值的基础上,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方式处置变现,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者镇街的非税收入。目前,泸县镇村资产市场化处置89宗,面积31166.98平方米。采取出租、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方式兴办幼儿园、民宿酒店、仓储或管理用房等,盘活资产48宗,面积37949.32平方米。

资产变资本。结合镇村公有资产盘活专项工作,泸县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将43宗镇级优质资产以资本金方式注入新成立的泸县振兴乡村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充实县属国有企业资本;同时,将部分村集体闲置资产以参股、租赁、联合经营等方式与该公司进行合作,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项目,盘活村级资产195宗,面积75722.15平方米,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近400余万元。

以完善产权为抓手,“无证”闲资变“有证”活资

产权不完善是全县资产盘活的阻梗之一,将泸县未确权登记或登记不完善的资产统计起来,建立产权台账,针对性地研究确权问题,着力提升资产增值空间。

建章立制,解决“无证”资产“尴尬”现状。制定《泸县国有建设土地上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着力解决历史遗留资产未确权、产权不完善、权证遗失等问题,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资料、优化程序、提升效率”原则,积极探索分类办理路径。

废旧立新,赋予报废资产 “新身份”。对老旧房屋破旧、倒塌等安全隐患,分类实施维修加固或报废拆除,对各镇自主申报的52宗D级危房或已倒塌公房(含“9.16”地震受损的D级危房)简化程序,集中报废,盘活建筑物下的土地,并为其办证,深度挖掘资产潜在价值。

部门合力,推动产权台账更新。结合《泸县国有建设土地上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办法》,以资产权属单位为主体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部门作政策指导,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2021年已完成国有建设土地上不动产登记72宗。(田伟)

(责任编辑:张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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