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2 17:10 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1月12日电(谈媛)1月12日下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情况。
据省安全举报投诉中心主任郑晓辉介绍,2021年3月18日,省应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个部门,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等2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295项举报奖励具体情形。
据了解,《奖励办法》发布后,全省各级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积极行动,结合监管行业领域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将其纳入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等重要内容,广泛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奖励办法》的调动作用,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奖励办法》实施9个月以来,全省各级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线索真核查、真执法,对有功举报人真奖励、真兑现,受理反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谎报瞒报事故举报共15549件,从举报类型看,事故隐患类举报9621件,占总受理量的62%;非法违法行为类举报4999件,占32%;事故类举报929件,占6%。从举报问题看,消防隐患、危险化学品、工贸、特种设备、交通运输问题较为集中。
“我们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发现和举报安全生产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让隐患无处遁形、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确保山东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郑晓辉说。
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情况通报会(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供图)
人民网济南1月12日电(谈媛)1月12日下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情况。
据省安全举报投诉中心主任郑晓辉介绍,2021年3月18日,省应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个部门,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等2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295项举报奖励具体情形。
据了解,《奖励办法》发布后,全省各级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积极行动,结合监管行业领域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将其纳入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等重要内容,广泛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奖励办法》的调动作用,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奖励办法》实施9个月以来,全省各级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线索真核查、真执法,对有功举报人真奖励、真兑现,受理反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谎报瞒报事故举报共15549件,从举报类型看,事故隐患类举报9621件,占总受理量的62%;非法违法行为类举报4999件,占32%;事故类举报929件,占6%。从举报问题看,消防隐患、危险化学品、工贸、特种设备、交通运输问题较为集中。
“我们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发现和举报安全生产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让隐患无处遁形、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确保山东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郑晓辉说。
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情况通报会(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