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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泛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2022-03-30 07:55 合肥晚报  

法治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福祉。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广泛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的指导意见》,涉及重点任务共六项,要求各地各单位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项目。

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后,安徽省将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顾问、司法建议等制度机制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主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强化诉源治理,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做好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减轻群众诉累

聚焦“立法利民”办实事,始终将立法为民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立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环境保护、交通安全、食药管理、公共安全、农资质量、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涉农权益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立法。

法治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福祉。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广泛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的指导意见》,涉及重点任务共六项,要求各地各单位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项目。

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后,安徽省将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顾问、司法建议等制度机制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主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强化诉源治理,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做好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减轻群众诉累

聚焦“立法利民”办实事,始终将立法为民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立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环境保护、交通安全、食药管理、公共安全、农资质量、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涉农权益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立法。

聚焦“执法为民”办实事,依法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依法严惩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电信网络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职务侵占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聚焦“司法惠民”办实事,优化司法便民举措,全方位提升信息化水平,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完善“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机制,促进矛盾纠纷迅速有效有力化解。加强司法公开与审判监督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创新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建立专项“绿色通道”,切实保障特殊群众合法权益。实行信访案件立案登记制,促使信访纠纷实质性化解。

民生领域的诉求优先办(受)理,快速办结

围绕群众在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民生领域的诉求,开通“绿色渠道”,优先办(受)理,快速办结;推进基层政务服务、诉讼服务、检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更加方便快捷。

接下来,全省司法机关还将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理。

聚焦“普法润民”办实事,组织实施“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建设更高水平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模范守法家庭。 (记者 戴小花)

(责任编辑:范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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