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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期间,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2022-04-03 08:27 川观新闻  

记者4月2日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获悉,为加强2022年“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决定于2022年4月3日至4月5日期间,对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具体通告事项如下:

2022年4月3日0时至2022年4月5日24时,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2022年4月3日8时至14时、4月5日12时至20时,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 G5 京昆高速雅西段、G4218 雅叶高速雅康段、G4217蓉昌高速汶马段等易发恶劣天气的高速公路路段,结合“两厅”通告及辖区实际,对货运车辆适时采取管控措施。

除上述时段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辖区交通流量情况,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货运车辆,采取错峰出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上述车辆驾驶人行驶高速公路时,要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靠右行驶,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运输企业应根据本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确保相关车辆在管制时间前驶离高速公路,并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

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行提示,强化入口管理,在禁行时段内禁止相关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记者4月2日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获悉,为加强2022年“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决定于2022年4月3日至4月5日期间,对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具体通告事项如下:

2022年4月3日0时至2022年4月5日24时,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2022年4月3日8时至14时、4月5日12时至20时,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 G5 京昆高速雅西段、G4218 雅叶高速雅康段、G4217蓉昌高速汶马段等易发恶劣天气的高速公路路段,结合“两厅”通告及辖区实际,对货运车辆适时采取管控措施。

除上述时段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辖区交通流量情况,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货运车辆,采取错峰出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上述车辆驾驶人行驶高速公路时,要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靠右行驶,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运输企业应根据本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确保相关车辆在管制时间前驶离高速公路,并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

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行提示,强化入口管理,在禁行时段内禁止相关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责任编辑:李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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