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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药品保供服务

2022-04-12 20:27 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4月12日电 (孝媛)4月12日,本网从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前期制发零售药店“五禁止”“五提倡”“五必须”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实行六项举措,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药品供应保障,确保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保储备充足,开展主要防疫物资日监测。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23家主要连锁药店的医用口罩、消毒剂、重点防疫物资以及暂时停售的退热类药品等的库存、销售情况进行每日监测和及时跟进,建立销售库存底数台账,保障充足储备、稳定供应。

保运输畅通,核发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联手交通管理部门共同为沈阳市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防疫物资大型批发、连锁企业审核发放相关运输通行证,保障各类医用防疫物资及时送达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单位。

保正常营业,办理药店从业人员通行证。鼓励支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零售药店开门营业、应开尽开,确保全市零售药店营业率达到90%以上;倡导药店员工驻店服务,依法依规为无法常驻药店的从业人员办理通行证,解决上岗难题。

促线上销售,打通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鼓励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启互联网销售模式,提供线上药品销售服务;支持零售药店入驻第三方网络电商平台;倡导公布线上在营药品信息,推行线下无接触配送。

促全时服务,甄选优质规范企业强对接。根据零售药店分布点位和片区人口密度,梳理保供企业清单,甄选具备24小时服务能力、管理规范高效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各社区,确保百姓全时段购药无忧。

促信息公开,满足市民用药及就诊需求。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官方网站及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域保供药店信息,针对退热类药品暂时停售情况,联手卫健部门公布发热门诊信息。通过不断优化服务信息对称式管理,有效满足沈阳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用药、就诊需求。

人民网沈阳4月12日电 (孝媛)4月12日,本网从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前期制发零售药店“五禁止”“五提倡”“五必须”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实行六项举措,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药品供应保障,确保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保储备充足,开展主要防疫物资日监测。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23家主要连锁药店的医用口罩、消毒剂、重点防疫物资以及暂时停售的退热类药品等的库存、销售情况进行每日监测和及时跟进,建立销售库存底数台账,保障充足储备、稳定供应。

保运输畅通,核发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联手交通管理部门共同为沈阳市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防疫物资大型批发、连锁企业审核发放相关运输通行证,保障各类医用防疫物资及时送达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单位。

保正常营业,办理药店从业人员通行证。鼓励支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零售药店开门营业、应开尽开,确保全市零售药店营业率达到90%以上;倡导药店员工驻店服务,依法依规为无法常驻药店的从业人员办理通行证,解决上岗难题。

促线上销售,打通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鼓励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启互联网销售模式,提供线上药品销售服务;支持零售药店入驻第三方网络电商平台;倡导公布线上在营药品信息,推行线下无接触配送。

促全时服务,甄选优质规范企业强对接。根据零售药店分布点位和片区人口密度,梳理保供企业清单,甄选具备24小时服务能力、管理规范高效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各社区,确保百姓全时段购药无忧。

促信息公开,满足市民用药及就诊需求。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官方网站及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域保供药店信息,针对退热类药品暂时停售情况,联手卫健部门公布发热门诊信息。通过不断优化服务信息对称式管理,有效满足沈阳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用药、就诊需求。

(责任编辑: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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