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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诈骗 20万元已经转款 及时劝阻 民警提示避免损失

2022-04-12 07:44 成都日报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了解到,辖区一群众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公安民警及时劝阻,帮其避免了20万元的损失。

4月5日16时许,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时发现,辖区一群众正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掌握线索后,反诈中心民警李孝银、辅警马邵军迅速开展工作,立即与当事人冯某某取得联系,但对方电话一直占线。民警随即电话联系其女儿张某丹,告知其母亲可能正遭遇电信诈骗,请她想办法尽快找到其母亲。张某丹又将情况告知其父亲张某,于是全家一起想办法与冯某某取得联系。

16时29分,张某回电话给民警李孝银,称他已找到妻子冯某某,但她自称已经按照诈骗电话里“警察”的安排,下载了某手机视频“APP”,并向对方转款20万元。

电话中,张某焦急万分,李孝银一边稳定其情绪,一边告诉他赶快到附近银行求助,兴许可以中止转账。

17时05分许,张某再次给李孝银回电话称:按照民警的提示,他第一时间赶到银行,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妻子账户里的20万元暂未转出,工作人员及时为其办理了银行卡挂失,冻结止付手续。在民警劝阻及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冯某某幸免被骗。

公安提醒

1.凡是自称“公安机关”的陌生来电,通过网络、视频等出示“警官证、逮捕令”,要求做电话笔录的,都是诈骗!

2. 凡是自称“公安机关”,要求通话绝对保密,配合调查、接受资金审查,需要转账或输入支付密码的,都是诈骗!

3. 通过视频APP共享屏幕会泄露个人信息!你在手机上的任何操作(包括输入密码时跳动的字符、收到的验证码等),对方都能看见,务必防范!

4.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及“蓉城反诈卫士小程序”,主动学习了解更多反诈知识,提高识诈防诈意识,避免上当受骗。(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何良)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了解到,辖区一群众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公安民警及时劝阻,帮其避免了20万元的损失。

4月5日16时许,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时发现,辖区一群众正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掌握线索后,反诈中心民警李孝银、辅警马邵军迅速开展工作,立即与当事人冯某某取得联系,但对方电话一直占线。民警随即电话联系其女儿张某丹,告知其母亲可能正遭遇电信诈骗,请她想办法尽快找到其母亲。张某丹又将情况告知其父亲张某,于是全家一起想办法与冯某某取得联系。

16时29分,张某回电话给民警李孝银,称他已找到妻子冯某某,但她自称已经按照诈骗电话里“警察”的安排,下载了某手机视频“APP”,并向对方转款20万元。

电话中,张某焦急万分,李孝银一边稳定其情绪,一边告诉他赶快到附近银行求助,兴许可以中止转账。

17时05分许,张某再次给李孝银回电话称:按照民警的提示,他第一时间赶到银行,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妻子账户里的20万元暂未转出,工作人员及时为其办理了银行卡挂失,冻结止付手续。在民警劝阻及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冯某某幸免被骗。

公安提醒

1.凡是自称“公安机关”的陌生来电,通过网络、视频等出示“警官证、逮捕令”,要求做电话笔录的,都是诈骗!

2. 凡是自称“公安机关”,要求通话绝对保密,配合调查、接受资金审查,需要转账或输入支付密码的,都是诈骗!

3. 通过视频APP共享屏幕会泄露个人信息!你在手机上的任何操作(包括输入密码时跳动的字符、收到的验证码等),对方都能看见,务必防范!

4.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及“蓉城反诈卫士小程序”,主动学习了解更多反诈知识,提高识诈防诈意识,避免上当受骗。(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何良)

(责任编辑:章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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