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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中院全面优化升级诉讼服务

2022-04-18 08:37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优化立案流程的若干规定(试行)》,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企案件诉讼服务“一窗通办”,同时推出民事一审案件先立案后缴费、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异地管辖跨域立案,实现民事一审案件“一网通办”。

  走进九江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宽敞明亮的大厅设施齐全,“柜台式”开放办公,当事人对包括立案在内的诉讼流程一目了然。在诉讼服务中心,有一个专门的涉企服务窗口,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这个窗口,涉企案件法律咨询、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提交、送达等诉讼服务,都可实现一窗通办。”九江中院立案一庭庭长易仁旺介绍。

  九江中院还建立了企业家约见院庭长“直通车”制度,接到企业家约见要求后,相关庭室3个工作日内将安排会见。

  “经济稳定是地区稳定的基础。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面临市场需求下降、资金周转紧张等困难,尤其是九江地区,大多都是规模小、底子薄的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给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目的就是为了能帮助企业更高效地解决经济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双‘一号工程’。”九江中院院长黄武介绍。

  规定出台以前,九江全市法院实行缴费前置,立案效率低。“为了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我们推出先立案后缴费。”易仁旺说。

  “案件流转至承办法官后,由承办法官负责审查当事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诉讼费的缴纳,通知当事人提交缴费凭证,到财务部门开具诉讼费发票,随案保存。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诉讼费的缴纳,案件继续审理;当事人超期、未足额缴纳诉讼费,且未提交诉讼费缓缴申请或者缓缴申请未通过的,承办法官裁定按撤诉处理。”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徐孝文对于先立案后缴费的操作流程已经烂熟于心。(丁再孪)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优化立案流程的若干规定(试行)》,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企案件诉讼服务“一窗通办”,同时推出民事一审案件先立案后缴费、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异地管辖跨域立案,实现民事一审案件“一网通办”。

  走进九江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宽敞明亮的大厅设施齐全,“柜台式”开放办公,当事人对包括立案在内的诉讼流程一目了然。在诉讼服务中心,有一个专门的涉企服务窗口,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这个窗口,涉企案件法律咨询、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提交、送达等诉讼服务,都可实现一窗通办。”九江中院立案一庭庭长易仁旺介绍。

  九江中院还建立了企业家约见院庭长“直通车”制度,接到企业家约见要求后,相关庭室3个工作日内将安排会见。

  “经济稳定是地区稳定的基础。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面临市场需求下降、资金周转紧张等困难,尤其是九江地区,大多都是规模小、底子薄的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给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目的就是为了能帮助企业更高效地解决经济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双‘一号工程’。”九江中院院长黄武介绍。

  规定出台以前,九江全市法院实行缴费前置,立案效率低。“为了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我们推出先立案后缴费。”易仁旺说。

  “案件流转至承办法官后,由承办法官负责审查当事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诉讼费的缴纳,通知当事人提交缴费凭证,到财务部门开具诉讼费发票,随案保存。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诉讼费的缴纳,案件继续审理;当事人超期、未足额缴纳诉讼费,且未提交诉讼费缓缴申请或者缓缴申请未通过的,承办法官裁定按撤诉处理。”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徐孝文对于先立案后缴费的操作流程已经烂熟于心。(丁再孪)

(责任编辑: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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