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9 09:36 人民网-山西频道 作者:记者 张婷婷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45人,受理审查起诉103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5人,不批准逮捕276人,提起公诉54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人数),不起诉25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42.40%、31.66%、36.50%。同时,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19人,提起公诉1119人。”
这是山西省人民检察院6月8日发布的《山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中披露的数据。
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重新修订实施,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开启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篇章。
这一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切实承担“两法”赋予检察机关新的更重任务,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检察履职积极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奋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地守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白皮书》对2021年全省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业务数据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总体形势稳中向好,各项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和特别程序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起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逐年上升,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从案件办理向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延展,从传统刑事检察领域逐步过渡为四大检察融合式办案监督,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制逐步健全完善。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罪名相对集中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回升
《白皮书》显示,2021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居前5位的分别是盗窃罪193人、抢劫罪169人、故意伤害罪114人、强奸罪11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95人,5类犯罪共685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66.12%。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量上升明显,系首次进入前5位,诈骗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薄弱,通过购买、租借未成年人银行卡、微信号等用于犯罪,应当引起重视。
2017年至2021年,受理审查起诉14至16周岁未成年犯罪人数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0.10%、12.82%、8.45%、12.24%和14.38%,略高于全国平均值,近两年呈上升态势。
数据显示,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明显下降2017年至2021年,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分别为43人、46人、6人、7人、5人,同比分别下降-6.98%、86.96%、-16.67%、28.57%,提起公诉人数分别为84人、74人、33人、15人、14人,同比分别下降11.90%、55.41%、54.55%、6.67%,下降趋势明显。
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起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逐年上升
《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稳步上升。2017年至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分别为31.36%、25.45%、31.08%、33.04%、42.40%,除2018年下降以外,其他年份均稳定上升。同时,未成年人犯罪不诉率稳步上升,2017年至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不诉率分别是21.34%、18.98%、24.17%、30.04%、31.66%,除2018年下降以外,其他年份均稳定上升,2021年同比上升1.62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率明显上升。2017年至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人数依次为94人、98人、114人、195人、342人,同期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10.98%、12.30%、14.96%、29.91%、36.50%。2021年,山西省附条件不起诉率排名全国第4位。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回升、犯罪类型更加集中
《白皮书》显示,2021年,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19人,提起公诉1119人,同比分别上升19.04%、33.69%。2017年至2021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914人、1086人、1147人、837人、1119人。
数据显示,2021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居前6位的分别是强奸罪289人、猥亵儿童罪126人、抢劫罪113人、交通肇事罪61人、故意伤害罪60人、寻衅滋事罪47人。6类犯罪共696人,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62.20%,占比同比上升3.66个百分点。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持续上升。2021年,批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1人、起诉553人,同比分别上升23.90%、41.28%。其中,起诉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同比分别上升29.02%、85.29%和18.52%,上升明显。2017至2021年,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比例分别为25.38%、29.83%、38.01%、46.71%、49.42%,连续5年上涨。
《白皮书》指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要威胁,应当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防护教育,强化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等,促进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一周年之时,将白皮书予以发布,期冀通过检察履职,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社会各界更加深刻地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更加自觉地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加身体力行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祖国花朵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45人,受理审查起诉103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5人,不批准逮捕276人,提起公诉54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人数),不起诉25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42.40%、31.66%、36.50%。同时,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19人,提起公诉1119人。”
这是山西省人民检察院6月8日发布的《山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中披露的数据。
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重新修订实施,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开启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篇章。
这一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切实承担“两法”赋予检察机关新的更重任务,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检察履职积极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奋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地守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白皮书》对2021年全省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业务数据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总体形势稳中向好,各项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和特别程序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起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逐年上升,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从案件办理向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延展,从传统刑事检察领域逐步过渡为四大检察融合式办案监督,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制逐步健全完善。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罪名相对集中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回升
《白皮书》显示,2021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居前5位的分别是盗窃罪193人、抢劫罪169人、故意伤害罪114人、强奸罪11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95人,5类犯罪共685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66.12%。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量上升明显,系首次进入前5位,诈骗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薄弱,通过购买、租借未成年人银行卡、微信号等用于犯罪,应当引起重视。
2017年至2021年,受理审查起诉14至16周岁未成年犯罪人数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0.10%、12.82%、8.45%、12.24%和14.38%,略高于全国平均值,近两年呈上升态势。
数据显示,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明显下降2017年至2021年,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分别为43人、46人、6人、7人、5人,同比分别下降-6.98%、86.96%、-16.67%、28.57%,提起公诉人数分别为84人、74人、33人、15人、14人,同比分别下降11.90%、55.41%、54.55%、6.67%,下降趋势明显。
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起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逐年上升
《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稳步上升。2017年至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分别为31.36%、25.45%、31.08%、33.04%、42.40%,除2018年下降以外,其他年份均稳定上升。同时,未成年人犯罪不诉率稳步上升,2017年至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不诉率分别是21.34%、18.98%、24.17%、30.04%、31.66%,除2018年下降以外,其他年份均稳定上升,2021年同比上升1.62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率明显上升。2017年至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人数依次为94人、98人、114人、195人、342人,同期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10.98%、12.30%、14.96%、29.91%、36.50%。2021年,山西省附条件不起诉率排名全国第4位。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回升、犯罪类型更加集中
《白皮书》显示,2021年,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19人,提起公诉1119人,同比分别上升19.04%、33.69%。2017年至2021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914人、1086人、1147人、837人、1119人。
数据显示,2021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居前6位的分别是强奸罪289人、猥亵儿童罪126人、抢劫罪113人、交通肇事罪61人、故意伤害罪60人、寻衅滋事罪47人。6类犯罪共696人,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62.20%,占比同比上升3.66个百分点。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持续上升。2021年,批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1人、起诉553人,同比分别上升23.90%、41.28%。其中,起诉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同比分别上升29.02%、85.29%和18.52%,上升明显。2017至2021年,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比例分别为25.38%、29.83%、38.01%、46.71%、49.42%,连续5年上涨。
《白皮书》指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要威胁,应当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防护教育,强化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等,促进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一周年之时,将白皮书予以发布,期冀通过检察履职,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社会各界更加深刻地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更加自觉地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加身体力行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祖国花朵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