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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要慎饮“新型饮料”

2022-06-27 15:48 深圳商报  

记者6月26日从深圳龙岗区检察院获悉,近日,龙岗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阿文、阿斌、阿松提起公诉,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对阿旭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青少年,远离身边的新型饮料。

阿文(化名)与阿斌(化名)是“深二代”,一天阿文从阿旭处得到两瓶加料的所谓功能饮料“泰国红牛”,阿文喝了以后非常兴奋,很是上头,阿旭说喜欢可以从他那里拿货在酒吧分享给朋友一起喝。阿文自以为找到了赚钱的“商机”,便迫不及待地与好友阿斌分享,两人商议共同出资从阿旭处拿货加价转卖获利后共同分成。

于是,阿文与阿斌陆续从阿旭(化名)处购入“泰国红牛”,先在酒吧与朋友聚会时请朋友喝,待朋友上瘾后,再通过他们转介绍给其他人,从而非法获利。阿松是阿斌的朋友,阿松就是从阿斌处购得“泰国红牛”后,如法炮制加价卖给阿松的朋友小彬,通过转介绍,发展“下线”,赚取差价。

阿文与阿斌为了“扩大销路”,还从别的渠道购入“韩国维生素饮”“花瓣水”“咔哇”等所谓功能饮料转卖获利。就这样,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些加料的所谓“功能饮料”迅速在龙岗坂田的酒吧间流传,许多年轻人在聚会中,饮用了所谓的“泰国红牛”、“韩国维生素”饮料、“花瓣水”风味饮料、“咔哇”饮料后,再相互介绍购买饮用,阿旭、阿文、阿斌、阿松也从中赚了不少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公安机关抓获在龙岗某酒吧贩卖“泰国红牛”的阿文、阿斌、阿松,顺藤摸瓜抓获在广州制作、贩卖“泰国红牛”的阿旭。阿旭供认,所谓的功能饮料“泰国红牛”是其从网上购入丁内酯、泰国红牛饮料等,通过对丁内酯按照特殊的方法进行加工然后注入泰国红牛中制作成含有毒品成分“γ-羟基丁酸”的饮料,制作成本不到10元。制成后,阿旭以每瓶55元的价格卖给阿文、阿斌等人,阿文、阿斌以100元-180元的价格卖出牟利,阿松从阿斌处购入该饮料后,再以280元-300元的价格卖给小彬。由此可见,制作、贩卖该新型软性毒品饮料相当暴利。经查,阿文与阿旭的涉案交易金额达人民币64万元。

近日,龙岗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阿文、阿斌、阿松提起公诉,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对阿旭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阿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阿斌、阿松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阿旭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龙岗检察官提醒,该类案件的涉案人员大多数为青年,家境条件普遍比较好,购毒者大多数是在酒吧等场所年轻人的聚会中,饮用了所谓的“泰国红牛”、“韩国维生素”饮料、“花瓣水”风味饮料、“咔哇”饮料后,然后相互介绍购买饮用。先是几天一瓶,渐渐发展到每天一瓶甚至几瓶,不喝就全身难受,昏昏欲睡,最终彻底上瘾。

这些所谓的加料“饮料”,欺骗性大是它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以为这又不是冰毒、不是海洛因,喝一点没有什么问题。其实,这是对管制毒品以特殊方法进行加工、添加成的新型软性毒品,能够引起兴奋、致幻反应,产生快感,它的危害性不容忽视,容易上瘾,导致昏昏沉沉、无心工作学习,且对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制造这类毒品的原料容易获取,制造方法简单,制成的含有毒品成分的饮料隐秘性强,具有极大的欺骗性,社会危害性极大。广大青少年要充分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性,从自己做起,提高辨别、抵御毒品的能力,谨防堕入毒品深渊。(记者 吴维 通讯员 税李麟 廖芸)

记者6月26日从深圳龙岗区检察院获悉,近日,龙岗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阿文、阿斌、阿松提起公诉,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对阿旭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青少年,远离身边的新型饮料。

阿文(化名)与阿斌(化名)是“深二代”,一天阿文从阿旭处得到两瓶加料的所谓功能饮料“泰国红牛”,阿文喝了以后非常兴奋,很是上头,阿旭说喜欢可以从他那里拿货在酒吧分享给朋友一起喝。阿文自以为找到了赚钱的“商机”,便迫不及待地与好友阿斌分享,两人商议共同出资从阿旭处拿货加价转卖获利后共同分成。

于是,阿文与阿斌陆续从阿旭(化名)处购入“泰国红牛”,先在酒吧与朋友聚会时请朋友喝,待朋友上瘾后,再通过他们转介绍给其他人,从而非法获利。阿松是阿斌的朋友,阿松就是从阿斌处购得“泰国红牛”后,如法炮制加价卖给阿松的朋友小彬,通过转介绍,发展“下线”,赚取差价。

阿文与阿斌为了“扩大销路”,还从别的渠道购入“韩国维生素饮”“花瓣水”“咔哇”等所谓功能饮料转卖获利。就这样,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些加料的所谓“功能饮料”迅速在龙岗坂田的酒吧间流传,许多年轻人在聚会中,饮用了所谓的“泰国红牛”、“韩国维生素”饮料、“花瓣水”风味饮料、“咔哇”饮料后,再相互介绍购买饮用,阿旭、阿文、阿斌、阿松也从中赚了不少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公安机关抓获在龙岗某酒吧贩卖“泰国红牛”的阿文、阿斌、阿松,顺藤摸瓜抓获在广州制作、贩卖“泰国红牛”的阿旭。阿旭供认,所谓的功能饮料“泰国红牛”是其从网上购入丁内酯、泰国红牛饮料等,通过对丁内酯按照特殊的方法进行加工然后注入泰国红牛中制作成含有毒品成分“γ-羟基丁酸”的饮料,制作成本不到10元。制成后,阿旭以每瓶55元的价格卖给阿文、阿斌等人,阿文、阿斌以100元-180元的价格卖出牟利,阿松从阿斌处购入该饮料后,再以280元-300元的价格卖给小彬。由此可见,制作、贩卖该新型软性毒品饮料相当暴利。经查,阿文与阿旭的涉案交易金额达人民币64万元。

近日,龙岗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阿文、阿斌、阿松提起公诉,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对阿旭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阿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阿斌、阿松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阿旭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龙岗检察官提醒,该类案件的涉案人员大多数为青年,家境条件普遍比较好,购毒者大多数是在酒吧等场所年轻人的聚会中,饮用了所谓的“泰国红牛”、“韩国维生素”饮料、“花瓣水”风味饮料、“咔哇”饮料后,然后相互介绍购买饮用。先是几天一瓶,渐渐发展到每天一瓶甚至几瓶,不喝就全身难受,昏昏欲睡,最终彻底上瘾。

这些所谓的加料“饮料”,欺骗性大是它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以为这又不是冰毒、不是海洛因,喝一点没有什么问题。其实,这是对管制毒品以特殊方法进行加工、添加成的新型软性毒品,能够引起兴奋、致幻反应,产生快感,它的危害性不容忽视,容易上瘾,导致昏昏沉沉、无心工作学习,且对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制造这类毒品的原料容易获取,制造方法简单,制成的含有毒品成分的饮料隐秘性强,具有极大的欺骗性,社会危害性极大。广大青少年要充分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性,从自己做起,提高辨别、抵御毒品的能力,谨防堕入毒品深渊。(记者 吴维 通讯员 税李麟 廖芸)

(责任编辑: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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