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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明确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26项任务

2022-07-07 08:00 人民网-云南频道  

人民网昆明7月7日电 (记者符皓)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印发《2022年云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以下简称《工作》),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缓解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压力、降低用地用能原材料成本、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提高企业资金效率、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8个方面,明确了2022年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26项任务。

在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方面,《工作》明确将加大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力度,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加大企业创新税收激励,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在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方面,《工作》提出,要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

在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工作》特别指出,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其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动“多规合一”“多表合一”“多审合一”“联合检测”“联合验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等事项。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和国家同步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同时,提高企业登记效率,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

在缓解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压力方面,《工作》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延续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长至2022年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未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纳入一次性临时救助范围。

在降低用地用能原材料成本方面,《工作》明确,将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园区优化提升用地。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在具备条件的州(市),先行试点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供应新增工业项目用地。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以及生产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药品而新增林草用地的,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工作》特别强调,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依法减免。

在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方面,《工作》明确,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公路、铁路运输费用和通关费用。其中,要深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通行限制,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客货运司机等在异地核酸检测,同等享受免费政策。

在提高企业资金效率方面,《工作》特别指出,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

在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方面,《工作》明确,将推进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智能化制造、精益化管理,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人民网昆明7月7日电 (记者符皓)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印发《2022年云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以下简称《工作》),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缓解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压力、降低用地用能原材料成本、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提高企业资金效率、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8个方面,明确了2022年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26项任务。

在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方面,《工作》明确将加大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力度,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加大企业创新税收激励,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在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方面,《工作》提出,要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

在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工作》特别指出,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其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动“多规合一”“多表合一”“多审合一”“联合检测”“联合验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等事项。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和国家同步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同时,提高企业登记效率,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

在缓解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压力方面,《工作》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延续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长至2022年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未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纳入一次性临时救助范围。

在降低用地用能原材料成本方面,《工作》明确,将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园区优化提升用地。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在具备条件的州(市),先行试点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供应新增工业项目用地。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以及生产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药品而新增林草用地的,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工作》特别强调,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依法减免。

在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方面,《工作》明确,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公路、铁路运输费用和通关费用。其中,要深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通行限制,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客货运司机等在异地核酸检测,同等享受免费政策。

在提高企业资金效率方面,《工作》特别指出,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

在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方面,《工作》明确,将推进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智能化制造、精益化管理,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责任编辑:木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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