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2 18:55 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9月2日电 (刘颖婕)9月2日,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据气象部门预报,9月2日15时,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强台风级)中心位于距离台湾省台东市东偏南方向约405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根据目前资料分析,3~6日山东省南部海区风力有所增大,黄海中部3~5日东北风6~7级阵风8级,5日夜间到6日增强到7级阵风8~9级;4日半岛地区有小雨局部中到大雨。
为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国家防办召开专题会商调度会议,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防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第11号台风“轩岚诺”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树牢底线思维。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强度大、影响范围广、路径趋势复杂,不能完全排除登陆我国的可能。当前,山东省已全面开海,海上作业渔船数量多、沿海生产活动活跃,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松懈心态,立足最不利局面,做好最充分准备,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台风灾害的不确定性,全力落实好台风防御应对各项措施。要严格落实“市包县、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包保责任,各级巡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履职尽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到船、到点,确保防台风安全。
二、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各级气象、水文、海洋、应急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力量,密切监视台风发展态势,加密会商频次,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要根据台风态势,及时发布预警、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狠抓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和临灾“叫应”机制落实,为决策指挥、转移避险、抢险救援争取主动。要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特别是针对海上渔船、运输船舶、海洋牧场、海上作业平台“点对点”发布预警提醒科学有效避风避险。
三、切实做好重点部位防御。要细化隐患排查,全面摸排海上渔船、重点船舶、海上交通、施工项目、沿海景区、山洪地质灾害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落实巡查防守、险情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到位。要将人员转移避险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抓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和近海渔排养殖人员上岸避险等工作重点,确保受台风威胁船只100%回港、回港船只100%落实防范措施、海上作业人员100%上岸,不漏一船、不落一人。要加强对回港船只、“三无”船只及跨省避风渔船的监管,在预警警报解除前坚决防止避风船只提前出海。要警惕台风带来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强化巡查值守,确保防范到位。要全面排查广告牌、玻璃幕墙等高空构筑物及塔吊、围墙、行道树等易倒伏物,妥善做好加固和拆除工作,全面消除风险隐患。要高度关注台风影响期间安全生产,指导做好化工园区、工矿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在建工程等高危部位和电力、交通、通信、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关闭沿海景区、农家乐、海岛游等旅游场所,暂停举办户外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及高风险项目,坚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全面做好应急准备。要全面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准备,统筹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备齐备足防汛救灾物资,加强与海事等部门信息沟通,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出险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特别是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防止漏报、迟报、瞒报、误报。
人民网济南9月2日电 (刘颖婕)9月2日,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据气象部门预报,9月2日15时,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强台风级)中心位于距离台湾省台东市东偏南方向约405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根据目前资料分析,3~6日山东省南部海区风力有所增大,黄海中部3~5日东北风6~7级阵风8级,5日夜间到6日增强到7级阵风8~9级;4日半岛地区有小雨局部中到大雨。
为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国家防办召开专题会商调度会议,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防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第11号台风“轩岚诺”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树牢底线思维。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强度大、影响范围广、路径趋势复杂,不能完全排除登陆我国的可能。当前,山东省已全面开海,海上作业渔船数量多、沿海生产活动活跃,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松懈心态,立足最不利局面,做好最充分准备,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台风灾害的不确定性,全力落实好台风防御应对各项措施。要严格落实“市包县、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包保责任,各级巡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履职尽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到船、到点,确保防台风安全。
二、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各级气象、水文、海洋、应急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力量,密切监视台风发展态势,加密会商频次,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要根据台风态势,及时发布预警、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狠抓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和临灾“叫应”机制落实,为决策指挥、转移避险、抢险救援争取主动。要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特别是针对海上渔船、运输船舶、海洋牧场、海上作业平台“点对点”发布预警提醒科学有效避风避险。
三、切实做好重点部位防御。要细化隐患排查,全面摸排海上渔船、重点船舶、海上交通、施工项目、沿海景区、山洪地质灾害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落实巡查防守、险情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到位。要将人员转移避险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抓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和近海渔排养殖人员上岸避险等工作重点,确保受台风威胁船只100%回港、回港船只100%落实防范措施、海上作业人员100%上岸,不漏一船、不落一人。要加强对回港船只、“三无”船只及跨省避风渔船的监管,在预警警报解除前坚决防止避风船只提前出海。要警惕台风带来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强化巡查值守,确保防范到位。要全面排查广告牌、玻璃幕墙等高空构筑物及塔吊、围墙、行道树等易倒伏物,妥善做好加固和拆除工作,全面消除风险隐患。要高度关注台风影响期间安全生产,指导做好化工园区、工矿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在建工程等高危部位和电力、交通、通信、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关闭沿海景区、农家乐、海岛游等旅游场所,暂停举办户外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及高风险项目,坚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全面做好应急准备。要全面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准备,统筹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备齐备足防汛救灾物资,加强与海事等部门信息沟通,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出险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特别是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防止漏报、迟报、瞒报、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