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6 09:24 齐鲁晚报
为促进汽车消费、释放消费需求,济南市第三期政府汽车消费券将于9月9日10时开始,分为五轮次发放。其中最高面值消费劵6000元。
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了解到,每轮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消费券自发放日起有效期为5天,如领取后未在有效期内到店核销,则票券失效,名额退回,活动时间内不可再次领取。
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领券的云闪付用户在2023年1月10日24时前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车辆初次登记上牌,这里的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记者了解到,本次消费劵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消费券面值分为3000元(车辆价格10万元以下使用)、4000元[车辆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6000元[车辆价格20万元(含)以上使用],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消费券面值分为2000元(车辆价格10万元以下使用)、3000元[车辆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5000元[车辆价格20万元(含)以上使用],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截至2022年10月7日10时,消费者取得购车发票、行驶证后,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济南市汽车消费券”—“资料上传”,按照上传模板上传相应资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活动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内,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日期、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须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之内。(宗兆洋)
为促进汽车消费、释放消费需求,济南市第三期政府汽车消费券将于9月9日10时开始,分为五轮次发放。其中最高面值消费劵6000元。
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了解到,每轮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消费券自发放日起有效期为5天,如领取后未在有效期内到店核销,则票券失效,名额退回,活动时间内不可再次领取。
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领券的云闪付用户在2023年1月10日24时前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车辆初次登记上牌,这里的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记者了解到,本次消费劵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消费券面值分为3000元(车辆价格10万元以下使用)、4000元[车辆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6000元[车辆价格20万元(含)以上使用],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消费券面值分为2000元(车辆价格10万元以下使用)、3000元[车辆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5000元[车辆价格20万元(含)以上使用],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截至2022年10月7日10时,消费者取得购车发票、行驶证后,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济南市汽车消费券”—“资料上传”,按照上传模板上传相应资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活动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内,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日期、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须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之内。(宗兆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