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3 06:30 辽宁日报 作者:李越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立足打造“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该项目自今年起实施,全省每年培育600人左右,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3000人左右规模的“头雁”队伍,带动全省新型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旨在强化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的系统性培养,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方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队伍。因此,遴选对象范围及培训内容都有较为清晰的规定。
遴选条件上,主要面向市县级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种植养殖大户等。相关人选须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和特色产业三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遴选对象要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三年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时限为一年,主要采取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其中集中培育计划利用农闲时间组织进行,线上培育计划在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期间组织进行。体验式、孵化型培育与集中培育和线上培育结合进行。体验式培育将综合考虑学校所处地域和带头人所从事产业类型,采取切入式、浸入式、实景式、模拟式等教学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实地考察、参观互访。孵化式培育将为不同类型产业班次配备2到3人创业指导团队。利用微信平台、服务热线、远程教育平台、远程专家服务系统,全程跟踪服务,扩大培育人员视野、更新知识,增强创业创新创造能力。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立足打造“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该项目自今年起实施,全省每年培育600人左右,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3000人左右规模的“头雁”队伍,带动全省新型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旨在强化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的系统性培养,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方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队伍。因此,遴选对象范围及培训内容都有较为清晰的规定。
遴选条件上,主要面向市县级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种植养殖大户等。相关人选须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和特色产业三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遴选对象要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三年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时限为一年,主要采取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其中集中培育计划利用农闲时间组织进行,线上培育计划在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期间组织进行。体验式、孵化型培育与集中培育和线上培育结合进行。体验式培育将综合考虑学校所处地域和带头人所从事产业类型,采取切入式、浸入式、实景式、模拟式等教学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实地考察、参观互访。孵化式培育将为不同类型产业班次配备2到3人创业指导团队。利用微信平台、服务热线、远程教育平台、远程专家服务系统,全程跟踪服务,扩大培育人员视野、更新知识,增强创业创新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