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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提醒:小心“高租低转”陷阱

2022-09-14 21:28 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9月14日电(李学山)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秩序,引导从业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执业,保障房屋买卖、租赁过程中的资金和交易安全,9月14日,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海口市房地产中介专家委员会针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中的房源核验、委托协议签订等关键问题,向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倡议,同时也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醒。

据报道,海口市民刘女士为方便孩子上学,通过中介在海南省五矿宿舍小区租了一套房子,并一次性交了一年的租金。就在刘女士搬家时,发现房东另有其人。

据了解,今年7月底,海市民刘女士通过一房地产中介公司,在一名陈姓“房东”手里租了一套房子。刘女士在中介公司和陈某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次性交了2.5万元租金,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60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9月3日,刘女士搬家过程中,发现房东并非陈某,而是市民黄先生。

黄先生告诉刘女士,陈某以每月2300元的价格承租了这套房子,又以每月2100元的价格租给他人。黄先生还表示,他并没有授权给陈某,陈某只给了他2000块钱押金和两个月房租。

陈某以2300元/月承租黄先生的房子,又以2100元/月低价转租给刘女士,这其中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猫腻呢?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

针对租房过程中“高租低转”“长收短付”等行为存在的消费陷阱。9月14日,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等联合发出倡议:各房地产中介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执业、规范行业秩序;同时对市民在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过程中,进行风险提醒。

前述倡议称,海口市部分二手房交易和租赁存在口头委托的情况,部分市场委托交易的房源存在未签委托书的问题,导致该问题出现的因素较复杂:一是海南很多业主在外地,不便及时签订委托协议;二是中介企业之间存在竞争,部分企业为了拿到房源信息就给业主提供了口头委托的便利;三是业主、中介、客户等各方对核实业主真实身份的APP——海口不动产云登记平台尚不熟悉。

为营造业主、中介、客户各方放心的市场环境,规避广大市民在交易过程中遭受损失,相关行业协会提出3点倡议及消费提示:

一、房地产中介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核实委托人的身份及房屋情况,留存书面委托资料;如通过不见面方式委托的,采用电子链接签署委托书;

二、房地产中介企业在拿到房东的身份和产权信息后,要在不动产云平台进行核实,尽到属于中介应有的责任和操守;

三、广大市民买房和租房就算通过中介进行交易,在交钱之前也要自行按照以上方法核实相关信息,或者到物业核对,对不是业主本人签约的应谨慎交钱。

上述倡议提醒,对未按规定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企业,广大市民可向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98-66270035。

人民网海口9月14日电(李学山)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秩序,引导从业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执业,保障房屋买卖、租赁过程中的资金和交易安全,9月14日,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海口市房地产中介专家委员会针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中的房源核验、委托协议签订等关键问题,向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倡议,同时也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醒。

据报道,海口市民刘女士为方便孩子上学,通过中介在海南省五矿宿舍小区租了一套房子,并一次性交了一年的租金。就在刘女士搬家时,发现房东另有其人。

据了解,今年7月底,海市民刘女士通过一房地产中介公司,在一名陈姓“房东”手里租了一套房子。刘女士在中介公司和陈某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次性交了2.5万元租金,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60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9月3日,刘女士搬家过程中,发现房东并非陈某,而是市民黄先生。

黄先生告诉刘女士,陈某以每月2300元的价格承租了这套房子,又以每月2100元的价格租给他人。黄先生还表示,他并没有授权给陈某,陈某只给了他2000块钱押金和两个月房租。

陈某以2300元/月承租黄先生的房子,又以2100元/月低价转租给刘女士,这其中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猫腻呢?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

针对租房过程中“高租低转”“长收短付”等行为存在的消费陷阱。9月14日,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等联合发出倡议:各房地产中介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执业、规范行业秩序;同时对市民在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过程中,进行风险提醒。

前述倡议称,海口市部分二手房交易和租赁存在口头委托的情况,部分市场委托交易的房源存在未签委托书的问题,导致该问题出现的因素较复杂:一是海南很多业主在外地,不便及时签订委托协议;二是中介企业之间存在竞争,部分企业为了拿到房源信息就给业主提供了口头委托的便利;三是业主、中介、客户等各方对核实业主真实身份的APP——海口不动产云登记平台尚不熟悉。

为营造业主、中介、客户各方放心的市场环境,规避广大市民在交易过程中遭受损失,相关行业协会提出3点倡议及消费提示:

一、房地产中介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核实委托人的身份及房屋情况,留存书面委托资料;如通过不见面方式委托的,采用电子链接签署委托书;

二、房地产中介企业在拿到房东的身份和产权信息后,要在不动产云平台进行核实,尽到属于中介应有的责任和操守;

三、广大市民买房和租房就算通过中介进行交易,在交钱之前也要自行按照以上方法核实相关信息,或者到物业核对,对不是业主本人签约的应谨慎交钱。

上述倡议提醒,对未按规定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企业,广大市民可向海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98-66270035。

(责任编辑:刘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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