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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八月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三万亿元

2022-09-16 08:04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9月15日电(记者王观)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3万亿元。其中,4月1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至8月31日,已有20490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1233亿元,已累计有21723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

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焕发生机。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4—8月,办理留抵退税的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9%,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4.6个百分点。制造业企业累计享受退税5377亿元,退税规模居行业首位,发挥了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作用。4—8月,办理留抵退税的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5%,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4.2个百分点。

又电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14日制发了《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公告》发布后,2021年11月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可在2023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2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共延缓缴纳相关税费13个月,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公告》明确,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据了解,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机关优化升级了信息系统,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2022年2号公告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 人民日报 》( 2022年09月16日 10 版)

本报北京9月15日电(记者王观)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3万亿元。其中,4月1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至8月31日,已有20490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1233亿元,已累计有21723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

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焕发生机。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4—8月,办理留抵退税的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9%,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4.6个百分点。制造业企业累计享受退税5377亿元,退税规模居行业首位,发挥了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作用。4—8月,办理留抵退税的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5%,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4.2个百分点。

又电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14日制发了《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公告》发布后,2021年11月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可在2023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2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共延缓缴纳相关税费13个月,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公告》明确,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据了解,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机关优化升级了信息系统,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2022年2号公告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 人民日报 》( 2022年09月16日 10 版)

(责任编辑: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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