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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朴部分产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蔬菜、海鲜、零食等

2023-12-09 13:43 人民网  

今年11月,朴朴被相关部门通报部分产品抽检不合格,涉及蔬菜、海鲜、零食等。具体内容如下:

11月21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风险监测不合格潮汕小香芹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公示称,2023年7月24日,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进日期为7月24日,抽样日期为7月24日)进行风险监测,风险监测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鉴于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该批次风险监测不合格潮汕小香芹的供货商资质材料、供货凭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产品快检报告等材料,能够实现有效追溯,且该批次潮汕小香芹属风险监测,抽样地址福州仓山区凤冈路分店不属该局辖区范围内,该局不予立案查处。

11月9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厦门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销售的鲜活大黄翅鱼200-230g/条(海水鱼)(抽样日期为2023年07月24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该公告还显示,厦门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佛山市南海天美事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05月19日生产的酥脆薄饼(海苔味),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网络抽检食品及生产企业在异地的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

11月7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317)》显示,经普识(厦门)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测,厦门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销售的大葱,购进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不合格项噻虫嗪。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14.4kg,已销售14.4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今年11月,朴朴被相关部门通报部分产品抽检不合格,涉及蔬菜、海鲜、零食等。具体内容如下:

11月21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风险监测不合格潮汕小香芹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公示称,2023年7月24日,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进日期为7月24日,抽样日期为7月24日)进行风险监测,风险监测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鉴于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该批次风险监测不合格潮汕小香芹的供货商资质材料、供货凭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产品快检报告等材料,能够实现有效追溯,且该批次潮汕小香芹属风险监测,抽样地址福州仓山区凤冈路分店不属该局辖区范围内,该局不予立案查处。

11月9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厦门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销售的鲜活大黄翅鱼200-230g/条(海水鱼)(抽样日期为2023年07月24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该公告还显示,厦门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佛山市南海天美事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05月19日生产的酥脆薄饼(海苔味),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网络抽检食品及生产企业在异地的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

11月7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317)》显示,经普识(厦门)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测,厦门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销售的大葱,购进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不合格项噻虫嗪。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14.4kg,已销售14.4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责任编辑:陈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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