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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探索“行政复议+调解”模式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4-04-11 14:31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黎平县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行政复议+调解”的复调并行模式,多措并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源头预防,深化行政复议普法宣传。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引导群众自觉自愿选择行政复议表达利益诉求。各级各部门将宣传新行政复议法融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办案实践,通过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村广泛开展多形式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满足不同人群获取行政复议知识的需求。今年来,全县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共13场次,受教育人数约1.1万人,开展行政复议法培训5场次。

二是促进协调联动,形成行政复议多元合力。实施“行政复议+调解”的复调并行模式,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整合优化全县司法行政资源,由县行政复议办公室牵头全县乡镇司法所,联合检察、林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引入律师事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调解,根据案情合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增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合力,与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共同调解案件。建立行政争议源头矛盾排查、宣传引导、多形式多主体的调解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

三是坚持复议为民,加大行政复议群众参与度。实施阳光复议,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突破行政复议书面审理的局限性,围绕争议问题,主动搭建面对面的沟通平台。融合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监督力量参与听证,多方共同释法说理、找准纠纷根源,明确解决思路,实现当事人双方“事心双解”。今年来,共组织行政复议案件调解12件,组织听证会2件。(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王明华)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黎平县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行政复议+调解”的复调并行模式,多措并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源头预防,深化行政复议普法宣传。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引导群众自觉自愿选择行政复议表达利益诉求。各级各部门将宣传新行政复议法融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办案实践,通过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村广泛开展多形式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满足不同人群获取行政复议知识的需求。今年来,全县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共13场次,受教育人数约1.1万人,开展行政复议法培训5场次。

二是促进协调联动,形成行政复议多元合力。实施“行政复议+调解”的复调并行模式,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整合优化全县司法行政资源,由县行政复议办公室牵头全县乡镇司法所,联合检察、林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引入律师事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调解,根据案情合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增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合力,与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共同调解案件。建立行政争议源头矛盾排查、宣传引导、多形式多主体的调解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

三是坚持复议为民,加大行政复议群众参与度。实施阳光复议,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突破行政复议书面审理的局限性,围绕争议问题,主动搭建面对面的沟通平台。融合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监督力量参与听证,多方共同释法说理、找准纠纷根源,明确解决思路,实现当事人双方“事心双解”。今年来,共组织行政复议案件调解12件,组织听证会2件。(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王明华)

(责任编辑:敖嘉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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