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时政>反腐倡廉

以训助学推动学用相长

2024-06-11 08:13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组织30余名青年干部代表,以“阅读固本,守纪强基”为主题,在团省委团史馆、省新华书店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读书分享活动,通过参观团史馆、开展专题解读、分享学习心得等方式,引导机关青年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把党纪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培训研讨活动,深入学习掌握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和要求,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努力做到学用相长,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丰富学习载体,抓好以训助学,贵州省纪委监委从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部门和派驻机构遴选30余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实战和授课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组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处分条例授课服务队,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轮训班、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等班次,开设课程深入解读条例。同时,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这个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我认为应当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样能在全行形成警示震慑,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自己违反廉洁纪律的事实,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我认为要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建议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的从轻条款,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近期中国工商银行纪检条线“砺剑计划”实战训练营中,学员们在分组交叉审理时辩论探讨的一幕。本次训练营以中国工商银行二级分行纪委书记为培训主体,在训练课程中,驻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将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融入模拟开展线索核查、分析违纪事实、研判适用条款、宣布处分决定等过程,并安排行内外优秀师资讲授纪法课程,推动参训学员强化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守纪自觉、提高执纪水平。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开展“纪法课堂”专题培训,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针对系统各级纪检机构日常办案中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处分执行等五方面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讲解。培训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到中国人寿系统地市级纪检机构,共79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交流研讨。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6期专题知识测试,督促深入理解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查找学习中的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提升学习效果。

“通过纪法课堂培训、印发工作提示、开展个案指导等方式,加强对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和运用,推动破解系统纪检机构办案能力参差不齐、经验不足等难题,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组长董云鹏表示。

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纪委监委近日举办的审理业务研讨会上,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认真记录下干部研讨中的难点困惑和争鸣意见,并在后续的案例剖析中,结合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逐一解答。

泉州市纪委监委把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修课常修课,纳入专题培训班重点学习内容,并依托“刺桐清风讲堂”、专题讲座、业务沙龙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在微信公众号开设“纪法学堂”“学条例守党纪”等栏目,及时发布党纪图解、权威解读、知识问答等内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记者 陈昊)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组织30余名青年干部代表,以“阅读固本,守纪强基”为主题,在团省委团史馆、省新华书店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读书分享活动,通过参观团史馆、开展专题解读、分享学习心得等方式,引导机关青年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把党纪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培训研讨活动,深入学习掌握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和要求,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努力做到学用相长,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丰富学习载体,抓好以训助学,贵州省纪委监委从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部门和派驻机构遴选30余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实战和授课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组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处分条例授课服务队,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轮训班、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等班次,开设课程深入解读条例。同时,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这个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我认为应当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样能在全行形成警示震慑,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自己违反廉洁纪律的事实,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我认为要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建议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的从轻条款,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近期中国工商银行纪检条线“砺剑计划”实战训练营中,学员们在分组交叉审理时辩论探讨的一幕。本次训练营以中国工商银行二级分行纪委书记为培训主体,在训练课程中,驻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将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融入模拟开展线索核查、分析违纪事实、研判适用条款、宣布处分决定等过程,并安排行内外优秀师资讲授纪法课程,推动参训学员强化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守纪自觉、提高执纪水平。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开展“纪法课堂”专题培训,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针对系统各级纪检机构日常办案中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处分执行等五方面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讲解。培训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到中国人寿系统地市级纪检机构,共79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交流研讨。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6期专题知识测试,督促深入理解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查找学习中的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提升学习效果。

“通过纪法课堂培训、印发工作提示、开展个案指导等方式,加强对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和运用,推动破解系统纪检机构办案能力参差不齐、经验不足等难题,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组长董云鹏表示。

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纪委监委近日举办的审理业务研讨会上,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认真记录下干部研讨中的难点困惑和争鸣意见,并在后续的案例剖析中,结合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逐一解答。

泉州市纪委监委把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修课常修课,纳入专题培训班重点学习内容,并依托“刺桐清风讲堂”、专题讲座、业务沙龙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在微信公众号开设“纪法学堂”“学条例守党纪”等栏目,及时发布党纪图解、权威解读、知识问答等内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记者 陈昊)

(责任编辑:彭静)
分享到:
领导留言板客户端下载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