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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开始申报

2024-09-01 07:40 黑龙江日报  

为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有关要求,聚焦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把企业作为核心载体,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省内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龙江发展新动能,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4年度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启动2024年度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重大突破性且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我省首批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哈工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优秀落地成果,以及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已支持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优先部署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业航天、航空装备、新材料、智能装备、页岩油、未来生物等方向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项目须由企业独立牵头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及其他技术合作企业共同申报。申报企业须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营业收入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额度;原则上应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项目支持专项资金一次性拨付,省、市按1:1给予资金支持,单项支持总额度最低500万元、最高1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生物医药领域项目实施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5年。

项目申报实行推荐制,由申报企业所在市(地)科技局对企业和项目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后向省科技厅行函推荐。

申报企业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在线填报2024年度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必要佐证材料(网址:http://111.41.51.120:8180)。

企业自即日起开始申报,9月20日24时申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市(地)科技局审核时间9月24日24时截止,同时系统上传推荐函扫描件。(记者彭溢)

为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有关要求,聚焦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把企业作为核心载体,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省内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龙江发展新动能,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4年度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启动2024年度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重大突破性且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我省首批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哈工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优秀落地成果,以及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已支持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优先部署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业航天、航空装备、新材料、智能装备、页岩油、未来生物等方向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项目须由企业独立牵头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及其他技术合作企业共同申报。申报企业须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营业收入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额度;原则上应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项目支持专项资金一次性拨付,省、市按1:1给予资金支持,单项支持总额度最低500万元、最高1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生物医药领域项目实施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5年。

项目申报实行推荐制,由申报企业所在市(地)科技局对企业和项目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后向省科技厅行函推荐。

申报企业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在线填报2024年度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必要佐证材料(网址:http://111.41.51.120:8180)。

企业自即日起开始申报,9月20日24时申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市(地)科技局审核时间9月24日24时截止,同时系统上传推荐函扫描件。(记者彭溢)

(责任编辑: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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