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1 08:13 四川新闻网
9月30日上午,广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广安市大气攻坚“四大专项行动”方案及《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4年版)》。
会议现场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广安决定在全市开展大气攻坚“四大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相继印发并实施了《广安市推进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减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八条硬措施》《广安市推动烧结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广安市2024年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攻坚方案》。
在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减排方面,全域推进水泥、玻璃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对化工、水泥、玻璃、工业涂装等28家企业具体整治任务和标准进行了细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领域,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柴油货车监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车辆并督促按期整改,全面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此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环境违法行为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广安市于9月2日印发《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4年版)》,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热线、“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网络投诉举报”网站、环保曝光台等平台进行举报,违法线索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并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后,举报人可获得5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安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监管执法,加强污染管控,全力以赴抢优保良,切实扭转空气质量反弹趋势。1—8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44位,同比2023年同期前进19位。全市优良天数率86.9%,同比提升4.2个百分点,五项空气质量指标均同比改善,其中PM2.5浓度33.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5.6%。(王林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游伍琼 摄影报道)
9月30日上午,广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广安市大气攻坚“四大专项行动”方案及《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4年版)》。
会议现场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广安决定在全市开展大气攻坚“四大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相继印发并实施了《广安市推进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减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八条硬措施》《广安市推动烧结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广安市2024年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攻坚方案》。
在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减排方面,全域推进水泥、玻璃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对化工、水泥、玻璃、工业涂装等28家企业具体整治任务和标准进行了细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领域,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柴油货车监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车辆并督促按期整改,全面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此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环境违法行为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广安市于9月2日印发《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4年版)》,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热线、“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网络投诉举报”网站、环保曝光台等平台进行举报,违法线索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并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后,举报人可获得5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安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监管执法,加强污染管控,全力以赴抢优保良,切实扭转空气质量反弹趋势。1—8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44位,同比2023年同期前进19位。全市优良天数率86.9%,同比提升4.2个百分点,五项空气质量指标均同比改善,其中PM2.5浓度33.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5.6%。(王林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游伍琼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