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3 08:3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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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学会理事 经济学教授张 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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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 摄 |
在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先享后付”被点名警示。通过披露多起典型案例,中消协指出,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先享后付”背后暗含着不少风险隐患。
“先享后付”,顾名思义,就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以先享受商品或服务,然后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且通常免收利息。这种消费方式最早起源于网络订阅服务,如软件订阅、视频流媒体、音乐服务等。用户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试用服务,如果在试用期结束后决定继续使用,系统会自动转为正式订阅,并从绑定的支付方式中扣款。发展到今天,“先享后付”不仅扩展到了线下的职业培训、美容健身和宠物饲养等行业,还渗透到了出行打车、外卖订餐、共享充电宝租赁等场景领域,由此衍生出“先学后付”“先用后付”等别称。同时,淘宝、京东、微信等线上电商平台也普遍引入了“先享后付”。
由于目前中青年消费群体大多选择网络支付方式,除了线上线下商家外,“先享后付”还必然涉及支付平台。支付平台主要提供支付接口服务,并负责手续费或佣金的分配。为了吸引更多商家接入“先享后付”支付系统,支付平台周边往往会衍生出许多代理商,或者说是平台的下级代理。这些代理借助贴牌经营模式招揽生意,尤其是线下商家,并通过分账模式从上级平台获取佣金。而作为核心角色的支付平台,既从商家营收中收取比例提成,也获取了大部分手续费收入。显然,其背后存在着一个由多元利益主体构成的产业链。
对于商家而言,通过“先享后付”服务可以吸引更多消费者,减少库存的同时提高销售额。商家还可以通过对“先享后付”结果的检视与反思,发现产品与服务的缺陷和瑕疵,从而不断调整与完善经营策略,进而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有效性与精准性,最终增强客户黏性。对于消费者来说,“先享后付”的使用过程跳过了验证、输入密码等环节,操作相对简单,首先带来了便捷性的消费体验。与此同时,由于消费者可以先体验商品或服务,满意后再进行支付,这不仅节省了购物过程中犹豫等待的时间成本,还降低了因商家跑路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不仅如此,由于可以延迟支付,消费者能够灵活安排资金使用,甚至可以缓解暂时的财务支付困境。特别是线下门店,还可为选择该服务的用户提供分期付款和消费折扣。加之付款结清前无需支付利息,“先享后付”的优惠性红利显而易见。
不过,“先享后付”并非完美无缺。花呗数据显示,超半数用户额度不足2000元,超30%用户额度不足1000元,这种小额消费模式使多数商家盈利困难。电商平台的“先享后付”虽旨在提升销量,但高退货率和商品损耗率增加了商家运营成本,压缩了盈利空间。扣除平台和代理商费用后,许多商家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对消费者而言,部分电商平台和实体商家在运作该模式时还存在多重套路风险。
首先是“暗度陈仓”风险。线下商家常通过话术诱导消费者签署“先享后付”协议,协议中隐藏强制扣款、高额违约金等不利条款,且条款标注隐蔽、内容复杂,消费者容易因阅读疲劳或被劝诱而仓促签约,掉入陷阱。线上平台则通过“无障碍”方式接触消费者,初次体验后自动激活或默认勾选,甚至在购物车选项中隐藏添加,导致用户误操作直接下单。
其次是消费错觉风险。线下商家常推销高额套餐,并通过分期付款降低每期还款额,让消费者高估购买能力、忽视财务压力,最终形成经济负担。而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先享后付”在心理上都降低了消费者的决策门槛,且延后对实际花费的感知,极容易令消费者陷入随意决策的情景之中,进而产生冲动消费,并可能让消费者不知不觉掉入到债务陷阱。不仅如此,按照笔者亲身试验,线上“先享后付”其实就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变身”,只不过时间上稍微延长了些,而在约定的时间内消费者如果还没有退货,平台就默认是肯定性购买,然后便自动划款。这种由平台所制造的红利“晕轮效应”,也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过度消费行为。
再次是“魔掌”难脱风险。与初期签约时的流畅便捷不同,消费者若想在线下终止“先享后付”协议,商家往往会以“合同已生效,不可取消”为由拒绝。即便能够解约,消费者也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基于成本考虑,不少消费者可能会放弃解约,无奈地被绑定消费,直至套餐消费完毕。在线上,关闭“先享后付”的流程也极为复杂。要么是用户提出关闭申请时,平台弹出眼花缭乱的游戏页面,令申请人产生心理焦虑而放弃关闭;要么是关闭按钮以极小的字号置于非常不起眼的位置,让用户费尽心思才能找到;要么是需等待消费者所有订单完成或售后服务结束后才可关闭。
最后是“引火烧身”风险。在线下签约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对线上申请与注册程序不熟悉,商家促销人员往往会直接拿过消费者的手机帮助其完成相关操作。这不仅导致消费者被动接受协议内容,还可能使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并流入他人手中。在线上,许多“先享后付”平台在用户注册时,除了收集必要的身份信息外,还会悄然收集用户的社交网络数据、浏览历史、消费偏好等细节。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度采集个人数据。不仅如此,“先享后付”是一种授信赊购服务。无论是主动购买还是被动购买,只要未能按时完成支付,无论购买人是忘记还是故意拖欠,都会产生逾期费用或滞纳金,甚至可能引发欠款追讨的诉讼。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消费行为与信用卡挂钩,一旦“先享后付”导致信用卡透支且未能及时还款,消费者个人征信记录难免会受到损害。
必须指出的是,“先享后付”看上去像信用卡分期和信用贷款,但与后二者存在着本质区别。信用卡分期和信用贷款属于借贷合同关系,存在第三方信贷机构的介入;而“先享后付”则属于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使用的是自有资金。此外,存在分期支付的“先享后付”虽近似于预付式消费,但二者在商品服务和资金流动的时序上显然不能划等号。也正是因为处于模糊的定性地带,导致“先享后付”的监管存在缺失,给不良商家留下了可乘之机。不仅如此,目前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消费以及预付式消费都有可依可用的特定法规,而“先享后付”则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应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在法规尚未出台的过渡期,监管部门需尽快制定导向性和约束性行政规章。重点内容包括,规定商家与平台在信用信息采集时,必须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采集内容、用途、保存期限及共享对象等,在不得将“先享后付”功能设置为“默认勾选”的同时,平台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一键取消或便捷的设置入口,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管理相关功能;不仅如此,平台要设置一键举报、一键投诉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在此基础上,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对假借“先享后付”之名而行欺诈哄骗等违规操作之实的商家、代理机构和支付平台等进行严厉惩处。
尤其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拥抱“先享后付”等新型消费方式时,更应瞪大自己的双眼,切莫在乱花丛中迷失理智、忘记风险。一方面,在选择“先享后付”服务前,必须耐心、仔细阅读服务协议;在使用过程中,要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设置还款提醒,避免因疏忽导致逾期风险。另一方面,消费者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必须及时收集证据(如还款记录、平台通知、沟通录音等),并向监管部门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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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学会理事 经济学教授张 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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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 摄 |
在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先享后付”被点名警示。通过披露多起典型案例,中消协指出,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先享后付”背后暗含着不少风险隐患。
“先享后付”,顾名思义,就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以先享受商品或服务,然后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且通常免收利息。这种消费方式最早起源于网络订阅服务,如软件订阅、视频流媒体、音乐服务等。用户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试用服务,如果在试用期结束后决定继续使用,系统会自动转为正式订阅,并从绑定的支付方式中扣款。发展到今天,“先享后付”不仅扩展到了线下的职业培训、美容健身和宠物饲养等行业,还渗透到了出行打车、外卖订餐、共享充电宝租赁等场景领域,由此衍生出“先学后付”“先用后付”等别称。同时,淘宝、京东、微信等线上电商平台也普遍引入了“先享后付”。
由于目前中青年消费群体大多选择网络支付方式,除了线上线下商家外,“先享后付”还必然涉及支付平台。支付平台主要提供支付接口服务,并负责手续费或佣金的分配。为了吸引更多商家接入“先享后付”支付系统,支付平台周边往往会衍生出许多代理商,或者说是平台的下级代理。这些代理借助贴牌经营模式招揽生意,尤其是线下商家,并通过分账模式从上级平台获取佣金。而作为核心角色的支付平台,既从商家营收中收取比例提成,也获取了大部分手续费收入。显然,其背后存在着一个由多元利益主体构成的产业链。
对于商家而言,通过“先享后付”服务可以吸引更多消费者,减少库存的同时提高销售额。商家还可以通过对“先享后付”结果的检视与反思,发现产品与服务的缺陷和瑕疵,从而不断调整与完善经营策略,进而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有效性与精准性,最终增强客户黏性。对于消费者来说,“先享后付”的使用过程跳过了验证、输入密码等环节,操作相对简单,首先带来了便捷性的消费体验。与此同时,由于消费者可以先体验商品或服务,满意后再进行支付,这不仅节省了购物过程中犹豫等待的时间成本,还降低了因商家跑路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不仅如此,由于可以延迟支付,消费者能够灵活安排资金使用,甚至可以缓解暂时的财务支付困境。特别是线下门店,还可为选择该服务的用户提供分期付款和消费折扣。加之付款结清前无需支付利息,“先享后付”的优惠性红利显而易见。
不过,“先享后付”并非完美无缺。花呗数据显示,超半数用户额度不足2000元,超30%用户额度不足1000元,这种小额消费模式使多数商家盈利困难。电商平台的“先享后付”虽旨在提升销量,但高退货率和商品损耗率增加了商家运营成本,压缩了盈利空间。扣除平台和代理商费用后,许多商家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对消费者而言,部分电商平台和实体商家在运作该模式时还存在多重套路风险。
首先是“暗度陈仓”风险。线下商家常通过话术诱导消费者签署“先享后付”协议,协议中隐藏强制扣款、高额违约金等不利条款,且条款标注隐蔽、内容复杂,消费者容易因阅读疲劳或被劝诱而仓促签约,掉入陷阱。线上平台则通过“无障碍”方式接触消费者,初次体验后自动激活或默认勾选,甚至在购物车选项中隐藏添加,导致用户误操作直接下单。
其次是消费错觉风险。线下商家常推销高额套餐,并通过分期付款降低每期还款额,让消费者高估购买能力、忽视财务压力,最终形成经济负担。而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先享后付”在心理上都降低了消费者的决策门槛,且延后对实际花费的感知,极容易令消费者陷入随意决策的情景之中,进而产生冲动消费,并可能让消费者不知不觉掉入到债务陷阱。不仅如此,按照笔者亲身试验,线上“先享后付”其实就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变身”,只不过时间上稍微延长了些,而在约定的时间内消费者如果还没有退货,平台就默认是肯定性购买,然后便自动划款。这种由平台所制造的红利“晕轮效应”,也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过度消费行为。
再次是“魔掌”难脱风险。与初期签约时的流畅便捷不同,消费者若想在线下终止“先享后付”协议,商家往往会以“合同已生效,不可取消”为由拒绝。即便能够解约,消费者也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基于成本考虑,不少消费者可能会放弃解约,无奈地被绑定消费,直至套餐消费完毕。在线上,关闭“先享后付”的流程也极为复杂。要么是用户提出关闭申请时,平台弹出眼花缭乱的游戏页面,令申请人产生心理焦虑而放弃关闭;要么是关闭按钮以极小的字号置于非常不起眼的位置,让用户费尽心思才能找到;要么是需等待消费者所有订单完成或售后服务结束后才可关闭。
最后是“引火烧身”风险。在线下签约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对线上申请与注册程序不熟悉,商家促销人员往往会直接拿过消费者的手机帮助其完成相关操作。这不仅导致消费者被动接受协议内容,还可能使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并流入他人手中。在线上,许多“先享后付”平台在用户注册时,除了收集必要的身份信息外,还会悄然收集用户的社交网络数据、浏览历史、消费偏好等细节。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度采集个人数据。不仅如此,“先享后付”是一种授信赊购服务。无论是主动购买还是被动购买,只要未能按时完成支付,无论购买人是忘记还是故意拖欠,都会产生逾期费用或滞纳金,甚至可能引发欠款追讨的诉讼。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消费行为与信用卡挂钩,一旦“先享后付”导致信用卡透支且未能及时还款,消费者个人征信记录难免会受到损害。
必须指出的是,“先享后付”看上去像信用卡分期和信用贷款,但与后二者存在着本质区别。信用卡分期和信用贷款属于借贷合同关系,存在第三方信贷机构的介入;而“先享后付”则属于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使用的是自有资金。此外,存在分期支付的“先享后付”虽近似于预付式消费,但二者在商品服务和资金流动的时序上显然不能划等号。也正是因为处于模糊的定性地带,导致“先享后付”的监管存在缺失,给不良商家留下了可乘之机。不仅如此,目前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消费以及预付式消费都有可依可用的特定法规,而“先享后付”则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应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在法规尚未出台的过渡期,监管部门需尽快制定导向性和约束性行政规章。重点内容包括,规定商家与平台在信用信息采集时,必须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采集内容、用途、保存期限及共享对象等,在不得将“先享后付”功能设置为“默认勾选”的同时,平台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一键取消或便捷的设置入口,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管理相关功能;不仅如此,平台要设置一键举报、一键投诉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在此基础上,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对假借“先享后付”之名而行欺诈哄骗等违规操作之实的商家、代理机构和支付平台等进行严厉惩处。
尤其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拥抱“先享后付”等新型消费方式时,更应瞪大自己的双眼,切莫在乱花丛中迷失理智、忘记风险。一方面,在选择“先享后付”服务前,必须耐心、仔细阅读服务协议;在使用过程中,要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设置还款提醒,避免因疏忽导致逾期风险。另一方面,消费者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必须及时收集证据(如还款记录、平台通知、沟通录音等),并向监管部门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