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2016-07-29 12:25
早在今年2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就曾组织文化部、公安部等六部门开展了网络直播平台的专项整治。4月,北京市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新闻发布会举行,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同时,不少直播平台也宣称已对直播内容进行24小时监控……但是,在专项整治和网络平台承诺自律之后,“十岁女孩直播脱衣”的事件却再次发生,这无疑再次戳中了监管的痛点,暴露出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管理乏力。
“十岁女孩直播脱衣”的事件之所以会再次发生,根源在于监管缺乏长效性、统合性。仅靠短期的集中整治,难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不同省份和地区、不同部门的监管行动也大多是各自为营,缺乏有效的统合与对接,仅靠行业的自律承诺更是难以产生普遍的约束力。
强化对于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辅之以专项整治行动。另一方面,政府层面应加强多部门配合和对接,使监管更加有的放矢。此外,在法律层面要加强互联网立法、进一步细化整治网络色情的立法。同时,尝试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制、黑名单制以及实名制,都是网络直播治理的有效途径。(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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