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中国人,都要记住这日子!
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日本投降的其他重要时间节点
1945年8月14日,日本裕仁天皇在议会宣布向盟国投降。(资料图)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无条件投降诏书。(资料图)
1945年8月14日,日本照会中、苏、美、英四国,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
1945年8月15日早晨7时整(重庆时间),经中美英苏四国政府磋商约定,从四国首都重庆、华盛顿、伦敦、莫斯科,通过无线电广播用汉、英、俄语向战场上的海陆空部队、向世界各国公告:日本政府已正式无条件投降!这就是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四国公告》。
上一页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