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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拟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至14周岁

中国妇女报  2017-02-17 06:13

原标题:行政拘留要从16岁降至14岁?

应完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措施体系

“我国目前的确存在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放了之’和‘一罚了之’的弊端,对这一群体的违法犯罪缺乏必要且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姚建龙说,这一问题的存在属于顶层设计缺失造成的制度性缺陷,非《治安管理处罚法》单部法律的“应激修订”简单动用拘留这一最为严厉行政处罚措施所能弥补与修正。

姚建龙认为,作为一种理性和慎重的选择,《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此次修订宜继续保留原有关于未成年人适用行政拘留的年龄规定,将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限定为已满16周岁,同时应考虑清晰《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中的角色。

姚建龙建议,宜将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干预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中剥离出来,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调整对象。也就是说,在未来公安机关将主要依据特别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或者《少年司法法》),同时结合普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未成年人违警行为。对于未达到特定责任年龄的低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干预,也将主要由专门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调整。此外,建议尽快启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完善包括虞犯行为(或称不良行为)、违警行为、触法行为、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措施体系,重点增设和完善具有“提前干预”和“以教代刑”特征的保护处分措施,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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