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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无罪!内蒙古收粮农民打算重新做小买卖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7年02月17日09:59

原标题:绊倒在贩粮路上

王力军从没想过,在自个儿最熟悉的收粮路上,会藏着一块看不见的“石头”,狠狠地把他“绊了一跤”。

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直从临近村庄收购玉米贩卖给粮库或公司。这条路他走了7年。直到2016年3月,因未办粮食经营许可证及工商执照,他的行为被当地法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这一判决引发舆论的巨大争议。有律师评论,王力军犯的非法经营罪前身是1997年修改刑法被废除的投机倒把罪,“是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投机倒把罪废除后留下的一条阑尾。”也有学者认为,规定收购粮食必须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浓厚的旧体制色彩”。但只有初中文化的王力军对外界的讨论并不知情,他只知道自己因为做买卖,成了一个“罪犯”。

幸运的是,绊倒他的这块石头正在被一点点移开。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告,认为“原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指示当地中级法院再审此案。2016年11月,国家粮食局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规定农民今后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不用再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这一变化或许与王力军案有关。”在一审审理该案的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宣传科科长王震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感慨。他记得,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国家粮食局和内蒙古粮食局都来法院调研过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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