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演员扮闺蜜和追求者劝退第三者 律师:不具合法性
■律师观点
服务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律师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矛盾纠纷的解决有四种方式,一是自行和解,二是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三是诉讼,四是仲裁。“这是国家法定的范畴,不是谁想来做都可以。”社会上出现了“家庭捍卫”“第三者劝退”这种服务,但行为不能违反公序良俗,这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第三者劝退师找演员来欺骗第三者,这种行为本身也应该受到谴责,这并非善意的做法,和“钓鱼执法”是一样的性质,本身不具有合法性。这种行为没有法律的依据,就会伴随着一些非法手段,比如跟踪、侵犯个人信息等。他强调,目的的正义必须通过程序的正义来实现,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服务并不可取。
■专家说法
购买劝退服务可能被骗
北京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教授李君甫认为,“第三者劝退”的做法是用非法的手段达到似乎正当的目的。“出轨是比较私人的事情,如果属于重婚罪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情形较轻的仅仅会受到社会舆论谴责,威慑力不够大。”李教授认为,处理家庭矛盾可以通过亲友调解,或者向心理咨询师求助,购买“第三者劝退”的服务存在被骗的可能。
北京晨报记者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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