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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一对夫妻离婚抢孩子 情节犹如时下热播剧

钱江晚报  2017-07-19 09:27

反观孩子父亲,一直在外地工作,常年不在孩子身边,根本不清楚如何照顾体弱多病的女儿,更不清楚如何培养女儿良好的生活及学习习惯。如果将女儿交由男方抚养照顾,也一定不是他本人照顾。况且改变孩子生长环境,必定不利于孩子身体及心灵的健康发展。

最后,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每月3000元生活费。

法院如何判孩子归谁?

“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那么在法院实际的审判中,一般会考量哪些关键因素?

杭州中院民一庭庭长张巧薇说,在实际审判中,要把握一个重要的原则——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具体来说,法院会考虑如下因素:

1、孩子的年龄。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十周岁以上(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修改为八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孩子的选择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2、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那么,其获得抚养权的概率也更大。这里还会考虑父母双方是否存在法律规定优先行使抚养权的情形,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或者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等;

3、若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当,则孩子是否单独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多年,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要求且有能力照顾,也可以作为优先行使抚养权的考虑因素。

最终,法官会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用全面、综合、发展的眼光评判所有相关因素。

张庭长提醒到,无论法院判给父母中的哪一方,另一方对子女依然负有抚养义务,并享有探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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