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2017-08-07 06:25
耿先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他觉得工资待遇都很不错,当场就签了合同。不过,在签合同时,招聘人员不让他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我要求仔细看下合同,但他们不停地打马虎眼”。
带着疑虑签完合同后,耿先生问招聘人员:“培训具体地点在哪儿?”
对方回答:“暂时不清楚定在哪个地方,我会给你一个电话号码,你到了北京打这个电话。培训费用是由公司承担的,但是如果你培训的时候跑了,我们培训的费用就白白损失了,所以需要交600元押金。”
犹豫再三,求职心切的耿先生还是交了600元押金。次日,耿先生乘坐城际高铁前往北京。到北京后,耿先生拨通了招聘人员给的电话,对方称正在开会,没有时间过去接站,但给了耿先生一个地址,让他自己过去。
到了指定地点,接待耿先生的人收走了他的身份证并索要了100元押金,然后告知耿先生要培训20天。
“那我在这里培训20天,工资怎么开?”耿先生问道。
“对方告诉我,工资和物流人员的工资是一样的,但是得去找物流公司开工资,他们那里不会开工资。”耿先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在北京的20天里,我并没有接受消防培训,就是让我在那里当保安。20天后,那人就让我回原单位。”
一回到天津,耿先生就去了曹庄物流中心,结果发现招聘单位已人去楼空。耿先生不死心,又给当时的招聘人员打电话,对方回复称那个地方不好,办公地点已经搬到北京了,让耿先生去北京市大兴区工作。到了北京市大兴区后,对方告诉耿先生要转正以后才能退押金,耿先生没办法,就答应留下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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