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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网约车细则出台:要求车价12万以上 本地人本地车

来源:大众网  2017年08月21日14:32

大众网8月21日济南讯1年多前,交通部联合七部委联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在全国范围内承认网约车合法地位的国家。随后,中国各地密集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已有133个城市公布网约车新政。8月21日,记者从烟台市交通部门获悉,日前烟台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烟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即日起,《细则》出台,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经营区域许可,有效期8年

根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如果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市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提出申请。在各县(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作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按照规定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许可有效期为8年。

市区网约车:几条硬杠杠

对于市民关注的什么样的车辆能够成为网约车,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细则》对市区网约车办运输证确立了几条“硬杠杠”:一是“车辆在服务所在地注册登记”,通俗的说,就是本地车;二是车辆税后价格(含车辆购置款和税款)12万元以上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三是燃油(气)和混合动力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纯电动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续航能力达到250公里以上;四是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另外,关于车载终端、保险等,《细则》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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