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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取走孩子56万元压岁钱 法院判其归还

山东高法  2018-02-20 09:49

原标题:妈妈取走孩子56万元压岁钱 法院判其归还

经法官调解,小娟父母最终同意每月定期向小娟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共计1500元,直至小娟大学毕业。

女子取走孩子56万压岁钱成被告 法院判决归还

温州乐清一位母亲取走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压岁钱,被老公和子女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母亲不仅要还钱,还要赔偿利息损失。

2002年,乐清女子紫琴(化名)结婚,随后生下一女二子。2012年春节,奶奶给孙女孙子一个大红包,总额56万元,用定期存款存在3个孩子的名下,存单由紫琴保管。

后来,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紫琴提出离婚,但法院驳回了请求。提出离婚后,紫琴以监护人身份,凭户口本和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取走了子女的钱。丈夫和三子女向法院起诉紫琴,要求还钱。

法院认为,作为监护人,父母应该保护子女的权益。父母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不得处理子女财产。紫琴应该把钱还给3个孩子,并赔偿利息损失。

孩子收到的压岁钱到底归谁?

年年春节年年过,年年都有压岁包。最早的压岁钱出现于汉代。最早的压岁钱也叫厌胜钱,或叫大压胜钱,这种钱不是市面上流通的货币,是为了佩带玩赏而专铸成钱币形状的避邪品。压岁钱的风俗一直演化发展到现在,源远流长,它代表着一种长辈对晚辈的美好祝福,它是长辈送给孩子的护身符,保佑孩子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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