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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监管5险企被重罚 "偷拍"与"拒交"监管材料是主因

证券日报  2018-06-22 08:06

上述处罚函表示,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155条的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该险企漳州中支个别保险从业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福建保监局依据《保险法》第170条规定,决定对该险企漳州中支处以26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对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三名员工予以警告并各罚款4万元;该险企时任副总经理陈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整体来看,该险企及相关保险从业人员共接到5张罚单,罚款总额合计达40万元。

从最新进展来看,福建监管局对该险企漳州中支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该险企相关保险从业人员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申请,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实际上,类似“偷拍”妨碍监管检查的现象去年也发生过一次。去年年初,山东保监局发现,某财险公司潍坊中支在提供给山东保监局检查组工作使用的会议室内安装录音设备,窃听检查组调查谈话及工作交流内容,妨碍检查组依法监督检查。

从检查细节来看,检查组在对上述财险公司开展工作时,突然发现有电子元件从座位下面脱落,掉在了地上。原来,有人将一支录音笔和一部苹果手机充当窃听器,通过透明胶粘在了座位底部,因为没粘牢而掉了下来。

四险企拒交监管材料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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